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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 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5-11-18   来源:丹凤县纪委     

   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频发多发趋势,对此,丹凤县纪委积极探索当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特点、规律,严格履行教育、监督、惩处职能,严肃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纪人员,教育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优化了干事创业环境。2012年至2014年底,全县共立案查处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挽回经济损失107万元。

   近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涉案人数呈上升趋势。2012年受处分2人,2013年受处分5人,2014年受处分18人。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增加,一是与领导干部个人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有关,二是与习总书记上台后加大反腐力度密不可分。

   (二)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类问题较多。在近三年查办的25件案件中,涉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类的案件共7件,占案件总量的32%。主要表现在有2名领导干部下乡在基层乡镇接受宴请,一名领导在组织老干部外出旅游时私自扩大旅游范围安排亲属随行,2名领导为儿子大办婚宴并通知服务对象随礼行情,2名领导开公车上下班。

   (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类问题较为突出。在近三年查处的25件案件中,涉及到贪污贿赂及失职渎职问题的案件占9起,占案件总数的36%,位居第一。这些案件中不仅有县直部门负责人,也有乡镇领导、教育系统领导和执法单位领导干部。涉案金额多则几十万,少则几千元。如某涉农单位原副局长王某在为产业示范户申请项目资金时套取农业项目资金37万元。原商镇某主要领导失职渎职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导致集体资产大量流失,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四)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案件时有发生。2012年和2013年没有领导干部因私设小金库被县纪委查处,2014年科级领导违纪18人,其中有三名县直正科级单位负责人因私设小金库受到党纪处分,占2014年案件总数的16.7%。

(五)领导干部日常行为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2014年科级领导违纪18人,有2人因生活作风问题受到处理,占2014年案件总数的11.1%。有一名上挂单位负责人和一名乡镇党委书记与异性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分别被给与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处分。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虽然没有直接给国家和集体带来经济损失,但其影响恶劣,群众关注度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少数干部个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从近三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少数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

   (二)个别人私欲膨胀,思想道德滑坡。一方面,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谋利之心膨胀,放任之心膨胀,贪腐之心膨胀,将本来用以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福利的领导职权当作谋求私利、捞取钱财的手段。另一方面,思想道德滑坡,挡不住诱惑。在市场经济下,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个别干部不能自持,最终把手伸向了集体或掌管的专项资金。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管不到位。由于“一把手”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太远,不能经常;同级监督太软,心存顾虑,所以监督表现得尤为失之于软。有些领导家长制作风严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流于形式。三是财务公开不到位。推行的政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征地补偿、民生资金、财务收支等问题,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避重就轻。

   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通过思想纪律作风整顿、丹凤大讲堂、干部法制培训等形式,在全县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丹凤县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县廉政教育中心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利用身边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

   (二)强化监督,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三是加强对工作之外的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延伸监督触角,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对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一是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省纪委领导干部警示训诫防线及丹凤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问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破坏环境、影响发展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案件。通过严查重治,提高震慑力,惩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制度执行有力、刚性十足。二是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主要部门、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逐步扩大县直部门一把手“五不直管”试点范围。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办公、招待等费用定项限额管理制度,严把财会人员任职关,强化对财务的监督审计力度,杜绝一切违规资金运作。四是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制定检查考评、责任追究等操作办法,创新公开的手段、形式,不断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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