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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探索
发布时间:2015-11-19   来源:市编办     

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常抓抓出习惯来,耐心抓抓出长效来。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决不让“四风”反弹,死灰复燃。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把腐败现象蔓延势头遏制住。这就意味着反腐倡廉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法制化,我们要深刻认识这种新常态,真正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做法

(一)理清思路,积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适应新常态下机构编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将 2015年确定为“制度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年”,全面开启党风廉政工作新常态,年初及时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和学习中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新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机关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提出树立“一个形象”(全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务实、创新、担当”和“讲政治、守规矩”的机构编制新形象)、 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现“三个常态化”(党风廉政巡查常态化、党风廉政报告常态化、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同时,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将任务细化分解,印发了《机关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并与各科(局)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使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人人头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认真落实 “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强化措施,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支部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抓手。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支部成员、各科(局)负责人的双重责任,夯实责任主体;二是严格落实“抓好党风廉政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是渎职”的责任机制,为全年党风廉政各项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认真传达学习中省市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一岗双责”;四是按照要求,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约谈和警示提醒方式,有效降低或化解违规违纪风险。如在春节、清明、端午等节日关键节点采取“五个一”(召开一次会议提醒、通报一次典型案例提醒、印发一份通知提醒、严抓层层负责的责任提醒、分管领导谈一次话提醒)方式抓防范,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节。

(三)深化作风建设,努力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是针对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征求意见反馈结果,将意见建议归纳为提高办事效率、纠正“四风”、监督检查等三方面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责任人,细化了工作措施,在整改的同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四风”反弹;二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采取集中研讨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编办主任带头讲党课等活动,坚持把专题教育与当前市县镇三级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狠抓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根据市委“双包双促”扶贫工作的总体安排,2015年市编办包扶村由原洛南县景村镇景旗村调整为洛南县景村镇御史村,面对新情况、新任务,结合我办和包扶村实际,坚持总结经验和创新推动相结合、帮联到村和精准到户相结合、基础建设和致富脱贫相结合、群众受益和干部锻炼相结合,不断提升包扶效果,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目前,御史村贫困户一户一策包扶、四大支柱产业发展、六项重点工程等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四)完善防控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工作新常态,大力推行党风廉政督查制度,对各科(局)开展党风廉政督查工作,重点督查支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工作效能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为民服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责令纠错,严肃问责问效问廉,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反腐倡廉步入新常态,但现在仍有少数干部对于这种“新常态”持犹疑、观望、猜测的态度,认为中央这样的严要求不可能持续太久。

一是存在模糊认识。有的人出自于以往的所谓“经验”,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不过是一项运动,一阵风,熬熬就过去了。其实这实在是低估了中央的决心和勇气,也没有认识清楚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高度的反腐败积极性和中央坚定的反腐败部署之间的紧密互动、互相促进效果。

二是抱有侥幸心里。有的认为,自己小兵一个,不是苍蝇,更不是老虎,小错不断,大错不犯,不会受到关注;还有的认为,吃点、喝点、拿点,是人之常情,和党纪国法做迷藏;有的认为,党员干部那么多,查得过来吗,石头不会砸到自己头上的。

三是坚守不干事不出事。有的感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怎么严,稍有不慎,就可能被绳之国法而身败名裂,干脆,差也不出啦,事也不办啦,整天悠哉悠哉,为官不为,尸位素餐。这些认识都是极其错误的,必须认真纠正。

三、新常态下加强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的建议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要按照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委要确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思想上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纪委要确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惩治腐败最管用的还是看查办力度,教育干部最管用的还是靠反面典型。要重点关注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着重查办大案要案。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通过网络掌握信息、收集线索,增强防治腐败的整体效果;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构组织领导作用,健全执纪执法机关间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制度,完善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整合力量,探索推动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工委纪工委、机关党的组织“三位一体”监督检查作用,加强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利用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三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习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指出,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反腐长期依靠人们情感化的支持是难以为继的,所以接下来肯定要转向制度反腐,有确切的标准可循、完善的程序支撑以及长远发展的机制,而法治无疑是其中最为坚实、有效、可信赖的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深刻认识到依法反腐是大势所趋,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必然选择和可靠保证,是建设法治化国家的迫切需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定力度,及时把那些经过多年实践成功有效的制度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加大依法防腐治腐的范围和力度。

四是持续发力,反对“四风”,切实开展好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加强监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转变作风;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将作风建设与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建立群众评议机关、群众点题检查、联系助推项目等制度,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评议工作,进一步完善“三送”工作机制,努力构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同时,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公车使用管理。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和公开曝光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做到抓常、抓细、抓长,抓作风建设不停顿、不松懈,对于出现作风问题的违纪人员,从严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批评,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

五是加强纪律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腐败不只是权钱交易,漠视政治纪律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中央强调“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既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认识的深化,又是对当下反腐倡廉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突出性问题的回应,对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指导性和规范性作用。守纪律、讲规矩,守党纪、遵国法,依法守纪做人做事不仅是共产党员保持自身廉洁的前提,更是在当前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开展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的重要标尺,是共产党员在完成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过程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作为的重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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