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思考 >> 正文
“小官巨贪”问题浅析
发布时间:2015-11-19   来源:市档案局     

陕西省原渭南市城建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侯福才,在任职六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敛财5500多万元,创造了陕西贪腐职位最低,但涉案数额却最大的两之最的案例。他因个人贪利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看后,触目惊心,发人深省,深受教育和启示,深刻认识到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今天,在领导、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非常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就“小官巨贪”问题做以浅析。

一、“小官巨贪”的危害

“小官巨贪”这个概念,早几年已经出现于官方表述,那一次是因为山西临汾蒲县的一个科级干部郝鹏俊。纪委从其家查获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其中仅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产的合同价款就达1.7亿元,其本人及亲属的存款1.27亿元。又如正科级的原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罗亚平,涉嫌金额达1.45亿,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虽然在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中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打虎”很有成绩,也赢得中外人民赞誉。但是,围在老百姓身边的“苍蝇”远比“老虎”多,尤其是“小官巨贪”的案例,近来频频曝光,不能不使人深深感到反腐斗争这一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人民利益的重大斗争,亦然“任重道远”。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基于9634份公众样本的调查结果显示:现实中的各类贪腐事件,“小官贪腐”占到了七成以上(76.17%),且发生在区县基层干部和村干部身上的较多,危害性较大。其危害性一是严重损害国家的形象。小官就是百姓能接触到的基层官员,他们是百姓眼中党和政府的代言人,是党和政府依法治国的重要细胞。如果他们都玩弄权术、像癌细胞一样腐败变质,那他们就直接动摇了党的基层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损毁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二是助长贪腐腐败不正之风。据统计,2014年以来,31个省级纪检监察部门网站上发布了涉及近400名“村官”违法违纪案件。一些小官把小权力用成了大权力,剥夺群众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权力被用于大吃大喝,大操大办。他们顶风作案,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我行我素,直接或间接助长了贪污腐败不良风气的蔓延。三是其危害相比“大官大贪”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小官巨贪”处于最底层,是群众身边最熟悉的人,更多的还是地方的“父母官”。从数量上来讲,与“大官大贪”不能相提并论,是“大官大贪”所无法相比的。何况,这样的人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的眼中,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一旦“小官巨贪”的实际行为发生,其负面的影响力将是难以估计的。四是严重违背党的服务宗旨。“小官巨贪”从服务对象上讲,他们往往直接服务的是基层的普通群众、企业等,小官门的贪腐直接对其服务对象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也就是直接损失了普通群众、企业的利益。这彻底违背了我们的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五是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小官巨贪”从服务领域来讲,他们多是在一些重要的民生领域任职,这些都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息息相关,小官们很容易利用手中权力进行吃拿卡要,人民群众处于信息和资源不对称的弱势地位,为了生产生活的便利,很多时候只有忍气吞声地任由这些贪腐的小官吃拿卡要。久而久之,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在基层政策的执行人大失所望,甚至对党和政府分心,脱离鱼水关系。

二、“小官贪腐”的发生途径

当前的小官贪腐已经不再局限于蝇头小利,也不再明目张胆,而是充分利用了基层行政的复杂性、制度监管的漏洞、政策实施的固有缺陷来谋取巨额利益。

首先,利用其在国家与农民关系中占据的有利地位谋取私利

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前,我国各级政府需要从农村、农民身上收取税费,因此,乡村干部既是基层公共事务的服务者,也是基层政权的“代理人”。农民希望乡村干部提供公共服务,也寄希望于通过乡村干部的渠道向国家表达诉求,而乡村干部则合法地从农民身上获取好处。当前,虽然国家不再寄希望于通过乡村干部从农村汲取资源,但向农村输入资源同样需要乡村干部的配合,因此,乡村利益共同体并没有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而消失,而是以另一种形态存在:“小官”不再从农民身上汲取资源,却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中谋取利益,这主要表现为通过发补助、奖金的名义将公款私分,或借待客、跑项目、购物资等事项,虚列开支、虚报冒领,变相谋取私利。

其次,依靠市场化机制套取国家财政转移资金

当前,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普惠性的财政转移支付,如种粮补贴、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等,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如新农村建设、水利工程、道路村村通、现代农业示范园、专业合作社补助等等。一般情况下,随着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群众认知水平的不断提高,再加上涉及面较广,普惠性的财政转移支付很难为“小官” 贪腐。但是,专项转移支付却很容易为“小官” 贪占、截留、私分、挪用,乡村干部、不法商人之间甚至形成了灰色利益链条。为了有效规避风险,不法商人也乐于与乡村干部合作,共同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中获取利益。

再次,监管制度不健全,导致这些“小官”成为国家和人民的硕鼠

农村资源密集度的提高,调动了群众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但是,也造成了部分地区村民自治的变异,群众难以对“小官”进行监督。与此同时,既有的党纪、政纪、法律存在监管漏洞,“小官贪腐”处于失控状态。这表现在:一、“小官贪腐”具有相当大的隐蔽性、灰色性,游离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监管难度较大。二、多头监管体系造成对“小官贪腐”的监察力量薄弱。三、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惩罚体系支撑,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法律、法规的惩处力度。

三、“小官巨贪”的形成原因

(一)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导致小官大贪的客观原因。作为一个手握实权的科长,办公地点长期游离于机关之外,紧抓审批权不放,一个人说了算,导致其权力膨胀,给其客观上提供了贪腐的机会。现在中央反腐要求把“腐败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是杜绝小官大贪的一剂良药。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特别是发扬民主集中制,把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化,广泛接受人民的监督防患于未然,让腐败分子有空可钻,这才是预防腐败之根本。

(二)提升修养,严于自律,是防止自我蜕变的重要手段。侯福才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从根源上是自我思想蜕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了其思想灵魂,放弃了一个共产党人应有的追求。因此,作为基层“小官”,尽管职位不大,权利也小,但也要提高警惕,防微杜渐,努力提高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知荣辱、明廉耻,恪守立身之道、做人之道、 齐家之道、交友之道,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这样才能永葆思想的纯洁,不被腐朽的思想所侵蚀。

(三)认清权力,接受监督,紧抓拒腐防变的主线。首先,要认清权力本质,常常反思权力是什么,应该为谁服务,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其次,要正确行使权力。侯福才腐化堕落的案例告诉我们,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行使权力可以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招致人民的唾弃。因此在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时,要时刻具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意识,将行使权力看作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始终遵纪守法,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正确方向,切实做到秉公用权、为民尽责。再次,要自觉接受监督。权力是需要监督的,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侯福才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例,恰好说明了权力接受监督的重要性。

四、治理“小官巨贪”的方式方法

一是加强监管。小官大贪的案例一再警示我们,贪污腐败不分官大官小,只要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再小官也能变成大贪官。整治小官大贪现象:关键在于有效制约权力。对党员干部的监管,不能因为职位的高低而有所区别,权力的监管不能有盲区和空白。权力只有受到各个方面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才能在阳光下透明运行,在法制轨道上正常运行。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二是加强学习。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在他们心中铸就“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用权理念,让”伸手必被捉”的警示驻扎在他们的灵魂深处。

三是加强惩处。首先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全国各地小官巨贪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重判一起,形成全社会共同踊跃检举揭发小官巨贪的氛围,切实增强对小官巨贪依法查处的震慑作用,加大惩处和警示教育力度,让官员不敢贪、不愿贪,将廉政教育根植到官员心中。其次,组织和人事部应该进一步优化干部选用任用制度,对于一些比较容易发生腐败的基层领导岗位,在优选干部、以德为先的基础上,一定要实行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避免干部在同一岗位长期任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官巨贪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全社会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让小官巨贪无处藏身,彻底净化党和政府的基层干部队伍!

四是廉洁自律。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廉洁自律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以身作则,首先要做到廉洁自律,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质。

五是以案为鉴。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看到这些反面案例,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所犯的错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深刻反思:官职虽小但都掌握实权,在整治思想上完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没有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面对各种诱惑权力观发生严重扭曲,私欲膨胀,利用手中一丁点权力,雁过拔毛、唯利是图、中饱私囊。从中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才会是一个繁荣昌盛、和谐平安的社会。依法治国,国运亨通。国之无法,国将不国。据《南方周末》资料显示:自2001年以来的10年间,在媒体视野出现、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的贪污腐败案例中,科级和科级以下官员至少有17个。这17个腐败官员中,有13个作案在2008年以后,其中6个涉案金额近亿元或上亿元。由此可见,小官巨贪正呈现上升势头。由此可见,下大力气根治“小官巨贪”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坚决扎好制度的“篱笆”,把权力放进“笼子”里,有效运用制度建设,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从源头上根治“蚁贪”。同时,加强干部自身建设,从自身上夯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为建设和谐奋进、风清气正的新商洛做出新贡献。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