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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要做到“四个结合”
发布时间:2016-05-03   来源:市城管局   作者:罗亚敏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一个人的成长进步离不开教育,国家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教育,任何一项工作的推进和事业的成功也离不开教育。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来说,教育更是举足轻重的一项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着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和廉洁政治建设,力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开展廉政教育,要避免 “一锅煮”、“一刀切”,力争做到“四个结合”,才能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第一,要与岗位工作实际相结合。行业不同,工作领域不同,岗位职责不同,违纪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也就各有迥异。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共性教育的同时,更要结合岗位工作实际,仔细梳理、排查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根据岗位特点有针对性、有侧重点地开展廉政教育。特别是在警示案例的选取上,要紧扣行业特点和岗位差别,搜寻整理身边发生的,同部门、同领域、同岗位出现的典型违纪违规问题,以起到有效的警示震慑作用。

 第二,要与个体综合素质相结合。所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就是指要因材施教。中国共产党党员队伍8000多万,全国公务员数量700多万,职级、学历、年龄等各不相同,特别是部分基层党员,文化程度差,理论知识水平低,对于一些新规定、新要求的理解力、接受力也较低。对此,廉政教育要分类施策,重点突出。对于高级领导干部,要以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核心,强化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对于一般领导干部,要抓住主体责任落实这个根本,从严约束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对于基层党员干部,则要以保障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来开展教育,删繁就简,突出要义,让受教育对象心里明明白白,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避免政策理解不透、办事思路不清,在关键环节犯糊涂。 

第三,要与社会发展形势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党发展壮大的不同时期,廉政教育的核心和宗旨没有变,但方法和内容却各不相同。《准则》《条例》的修订,就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开展廉政教育,要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紧盯容易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敏感区域,紧贴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特别对于手段更为隐蔽、技术更趋高端的违纪违规现象, 要提前着手,提高警惕,敲响警钟,积极预防,打消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以科学的教育方法,使抓早抓小的教育目的落到实处。 

第四,要与区域文化环境相结合。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移风易俗,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开展廉政教育,要积极挖掘当地优秀的廉政文化,不断学习传承,发扬光大。于谦、郑板桥、于成龙这些历史名臣固然是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可是那些普通家庭良好的家规家风、那些基层干部清廉正直的良好作风,也值得积极挖掘,学习宣传,推而广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的“中国传统中的家规”专栏,陕西省纪委秦风网开展的“征集传统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等活动,对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区域优秀文化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各系统、各部门亦可搜集挖掘本系统本部门的优秀文化资源,汲取精华,以良好的行业文化带动廉政教育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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