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对中央巡视组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在一个地方巡视必须要“发现问题”,发现不了问题,就说明巡视组有问题。这个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实质上是对中央巡视组直接提出了“考量”,也是对巡视组的一种能力考验。
如今,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人们听到或者看到的往往是歌功颂德的多,阿谀奉承的多,“只栽花不栽刺”的多,到处是“莺歌燕舞”,赞扬声一片,很难听到揭露问题式的批评,更是很少“发现问题”,即使发现的问题也是不痛不痒的“问题”,甚至说出来的问题也是“变了味”问题,是换个角度去表扬。这种现象已成为“官场”上普遍存在的恶习。
其实,能不能“发现问题”并不难,难的就是愿不愿意去“发现问题”,愿不愿意从有利于工作或事业发展的角度把问题和矛盾说开,有没有敢于“揭短亮丑”、正视问题的勇气和胆识。中纪委最近公布,有5名省部级高官被查是首轮巡视组的成果,可见“发现问题”有多么大的震慑。这就说明“发现问题”既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也是对领导干部执政理念、水平和魄力的考验。
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发现问题”就是客观、理性地认识事物、把握事物的全貌,就是透过问题看本质,从大量的决策、过程、成绩中去分析存在的问题。如果“沉浸”在辉煌成就的“喜悦”中、蔟蔟鲜花的“包围”中、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氛围”中,那是永远也发现不了问题的。
“发现问题”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执政的一种能力,应该大力提倡,并在工作中践行。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有“发现问题”的能力,更要善于“发现问题”。只有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发现问题”,才能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科学决策、科学施政,才能达到正视问题、改进工作、矫正方向,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否则,就有可能犯这样那样的错误,甚至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