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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遵守政治规矩方能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16-01-19   来源:山阳县纪委     

    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习大大提出的面向全体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更是每个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日常工作中,严守纪律,严以用权,就是遵守纪律,遵守党纪,更是示范表率作用的具体体现。     

落实“两个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有人曾形象的指出“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要统一,就像一个车的两个轮子,一个轮子大一个轮子小,就跑不起来,两边必须协调,整体才能跑的快、跑的稳”。现在,仍然有个别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布置布置就万事大吉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当是纪委的“承包地”,忘记了也是党委的“责任田”。党委负主体责任,就要努力做到领导抓、抓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承担起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去,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查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闭环效应。在湖南衡阳贿选案中,原市委书记童名谦没有受贿,可是对他处理得最重,因为他作为衡阳的市委书记,负主体责任。河南新乡市原市委书记李庆贵、原纪委书记王炳奇没有违纪,但是被免职处理,就是因为他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没有履行到位,导致班子成员大面积出现违纪问题。从中纪委通报中可以看出,如果所在的地方和单位问题成串,主要负责同志就要被追责。这就是一案双查、倒查追责。同时,各级领导班子副职必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全力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捍卫党纪政纪尊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树立纪律、规矩意识,绷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放松。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如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成为乌合之众。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政治纪律松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已经查处的令计划引发的“山西帮”,端掉以郭永祥、李崇禧、冀文林为代表的“秘书帮”,捣毁包括蒋洁敏、王永春等在内的“石油帮”等;有的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摇摆不定,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指指点点,甚至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有的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毫无顾忌,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有的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跑风漏气,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有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等。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面对严重违背党纪党规现象,必须从严要求,进行纠正,按照中省市的要求,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党员领导干部的“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真正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入党时立下的誓言,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树立起以身报党、以身报国的高尚情怀。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担当作为一种觉悟、一种品格、一种责任、一种习惯,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以勇往直前的闯劲、水滴石穿的韧劲、抓铁有痕的狠劲,打好转型发展的“组合拳”,敢啃深化改革的“硬骨头”,狠干工作、推动发展,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要坚决破除“老好人”“隐身人”思想,遇事不溜肩、不耍滑、不绕道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各级领导干部对手中的权力,要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切实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把清正廉洁作为从政的生命线,正确处理好廉政与勤政的关系,既要干事也要干净,不断磨练自己、改造自己,面对大千世界的诱惑能够稳得住心神,面对各种利益的纠缠能够守得住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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