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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是高压线
发布时间:2016-05-12   来源:山阳县纪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是全社会的共同纲领,和党章一样的神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马虎不得,它是严格遵守的契约。各级党委(党组)都在制定适合自己的、易于操作的“两个责任”实施细则,各级都是左手举着主体责任,右手抓着监督责任,一时间“两个责任”成为社会热词儿,那就是行政上的“高大上、白富美”,谁没有制定都感觉矮人半截儿。但是截至目前,就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处理的干部依然不在少数。人不禁要问,不是都重视了,落实主体责任的高压线还是落地打人了,党委(党组)书记怎么还是被问责处理了呢?     

对主体责任认识还是糊里糊涂的占据被处理领导中的大多数。他们一天似乎都很忙,开会,批文件,指导工作,调研,……太多的工作占据了他们的精力,当被处理是因为主体责任没有尽职的时候,他们一脸的茫然,不是说他们不作为,而是只知道有这么个事情,没有真正从内心重视,硬是社会吵吵起来,偶尔从报纸或者手机上看到的,自己被裹挟着了解,如此,如何承担自己肩上的主体责任?你说咱也有咱县的“两个责任”细则的时候,他们会愕然?即使是他们批阅了,转看了,但是依然不清楚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在单位,关系好的、经常来往的干部职工,自己还说点要平时注意,那些平时忙于业务,经常在外工作的干部职工,他们感觉陌生,直到出了事情被处理才觉着可惜,自己因此被处理了才后悔不已。试问下,那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可否看了?记心间了?是否经常提醒自己该尽最大努力抓班子、带队伍了?糊里糊涂的在干工作,糊里糊涂的交流干部,肩扛主体责任岂能如此糊里糊涂?高压线悬在半空,糊里糊涂就会被高压线电到!     

对主体责任的认识还是停留在过去,还只认识那是纪委的事情,我是负责抓经济搞建设的死认识。自从“两个责任”提出来以后,多少党委(党组)书记对自己要承担主体责任感到愤愤不平,对自己的职位定责认识不清,只想着自己是领导,其他的该谁谁谁弄,只要是文件上写着党风廉政或者纪委字样儿,一律撇给纪委,这样的认识不但浅薄,而且和开展的“两学一做”认识相矛盾。学的不深,做的不实,落地无力。纪委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不能将党委的责任承担,如此纪委就是越权,纪委也不能将自己的责任扔了不管,那就是推卸责任。具体到工作中,就是党委书记要管人管事,纪委书记监督人,两条线条平行前行,相互依赖,如此,才是一个整体,才是“两个责任”的完美配合。不要等谁出事了追究到自己的头上再找借口,那是你撞线自找的。     

落实主体责任是高压线,是对自己的约束,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尽职尽责方能大展宏图,全心全意才能不越线、不撞线。党风廉政建设没有那么艰难,有的都是对干部的有限制的自由和无限制的为民服务。领导,不尽责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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