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原县委书记刘喀生与妻子邱小梅出现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二人被指控在刘喀生任职期间,共同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568.78万元,刘喀生个人受贿108万元,共计受贿金额677万余元。(2011年2月28日《法制日报》)
记得明代作家冯梦龙的《警世通言》中有“夫妻本是同林鸟,巴到天明各自飞”的诗句,后有人把“夫妻本是同林鸟”改为“夫妻本是同命鸟”,比喻男女结为夫妻,就该相依相守,同生共死,一辈子不分离。如今这种“同命鸟”现象,在落马贪官中很是多见。
也有人把“巴到天明各自飞”改为“大难来时各自飞”。但遗憾的是这句话在贪官身上却不灵验,因为法律的利剑早就折断了他们的“翅膀”,“大难”来时无法“飞”了。这在落马贪官中更是成为定律。
如双双站在被告席上的贪贿夫妻有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与陈立华、安徽省供销社原主任许道明(正厅级)与江黎、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与李敏杰、阜阳市土地局原副局长张纯思与李延玲、等等,都是典型的例证。现如今,又多出一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原县委书记刘喀生与妻子邱小梅夫妻,真让人不知说什么是好。
由此,也让我想起了那句脍炙人口的“名言”:贪官的背后往往都站着一个“贪内助”。她们不仅对丈夫的腐败行为视而不见,而且还同流合污,赤裸裸地帮助丈夫受贿、索贿、转赃,最终将丈夫、也将自己都推向了犯罪深渊,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以刘喀生妻子邱小梅为例。据行贿人证实:“刘喀生是县委书记,我们都叫他老婆‘老佛爷’,县里的人都知道。”众所周知,“老佛爷”是大清朝慈禧太后的“专用”,邱小梅怎么也会成为“老佛爷”呢?其实道理很简单,从“老佛爷”这一称呼中不难看出慈禧太后独步天下、无人可及的威赫权势,也能看出邱小梅“枕边风”在巴楚县的无比威力。
特别是逢年过节,慈禧太后最喜欢收受贺礼,这些后来都成了她的陪葬品。据说慈禧太后地宫中陪葬品价值白银亿两,这么多的珍宝不少来是她过寿和过年节时收受的礼物。而邱小梅也是最喜欢逢年过节收礼。报道称,某乡党委书记罗某就自己行贿刘喀生54万元一事,向侦查机关交代称,每次送钱之前都先给“老佛爷”打电话,然后以逢年过节和给其女儿买衣服等为由,最少一次送5万元,最多时候送了15万元。
由此可见,难怪原山东省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矫智仁案发后说:“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她妻子的一半。”可以说,刘喀生的手铐有他自己的一半,也有他的妻子、现代版的“老佛爷”邱小梅的一半。
如此说来,刘喀生与邱小梅夫妻涉贿受审,无疑再次敲响了家庭廉政的警钟。正人先正己,廉政亦廉家。要知道,权力绝不是“夫贵妻荣”的资本,当“老佛爷”注定只能是一场悲剧。所以,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属,一定要杜绝“枕边风”,常敲“枕边钟”,把家庭构筑成温馨宁静的廉政“安全港”。否则,把家庭的幸福建立在腐败的基础上,步入一条腐败“家庭化”的不归路,既误国殃民,又祸害家庭,岂不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