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立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标杆
——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5-03-19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贺发涛

  春节前后,自己静心品读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受益匪浅。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树起了路标。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以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严于律己,履职尽责,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立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标杆。

  一是严字当头抓纪律。首先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其次要严明组织纪律。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和规矩,构成了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红线,任何人都触碰不得、逾越不得。要把纪律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的行为,让那些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的人付出代价。这些精辟论述,为我们抓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政治规矩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认真抓好落实。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守纪律、当好标杆。

  二是突出重点抓“两责”。习总书记指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为确保“两个责任”落实,我县研究出台了《洛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十责问效实施办法》,把两个责任均分解为责任分解、责任履行、责任管控、责任目标四个部分,每个部分又细化为若干环节。通过两个责任的三级分解,把县、镇、村三级三层三类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对号入座,形成纵向到低、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体系,扎实抓好责任落实的具体化、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实际工作中,要聚焦《 十责问效办法》,认真推行责任清单、履责清单、问责清单、问效成绩单“四单公开”,落实定期检查、随机检查、考核检查“三项检查”,实施专题问效、述责问效、考核问效“三项问效”,夯实“两个责任”落实的基础。推行县委常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点题汇报制度、县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问责提议书”制度、纪委“廉情抄告”制度“四项制度”,用制度落实“两个责任”。要强化责效意识,建立层级问责问效机制,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问责问效,倒逼问责问效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坚定不移惩腐败。习总书记强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化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反腐败工作责任不清、机构职能分散、案件查办不力等问题。要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联动,整合各类办案资源,实行统一指挥,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聚焦重点领域,坚决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而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农村基层干部在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小官贪腐”典型案件,坚定不移惩处腐败,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四是持之以恒改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往经验告诉我们,纠正之难,难在防止反弹。作风建设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抓常,就是经常抓、见常态。作风建设,重在经常,必须常常抓;抓细,就是要深入抓、见实招。作风建设,重在抓细节,必须环环抓;抓长,就是持久抓、见长效。作风建设,重在持久,必须反复抓。结合当前作风建设实际,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问题为导向,深化问题整改,完善整改台帐,对照整改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意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违纪行为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八项规定”常态化。要积极组织开展“红星闪闪标杆化、社会管理精细化、责任问效常态化”新一轮“三大年活动”,“红星闪闪”正向引领、“责任问效”反向推动、“社会管理”立体支撑,全方位加强作风建设。要对作风纪律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责三问”;对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实行“一案三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五是严于律己带队伍。总书记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们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三转”,坚决把制度建设、议事协调、一般性工作检查等方面纪委监察局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履行好再监督、再检查职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要认真落实派驻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坚持派驻机构联合执纪、联动巡查机制,执行派驻机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建立镇纪委区域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作风巡查和专项巡查。结合“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建五强队伍、铸反腐铁军”教育实践活动,着力锻造纪检监察干部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干净纯洁的个人作风、敢于担当的执纪监督能力。认真落实“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病灶”,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系洛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