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既是总书记对县委书记的谆谆告诫,也是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和期盼。当前,各项民政工作是最需上劲的时候,我们民政干部更应自觉践行“四有”,树立好新常态下的新作风。
心中有党才能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听党话、跟党走,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政治品质。心中有党,既体现在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也体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中。作为党的干部,无论何时都应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在任何什么情况下,都要增强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理想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民政干部要做让党信赖放心的干部,首先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偏,必须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牢固树立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不移向中央基准看齐的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心中有民才能无愧苍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正是由于我们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党的事业才不断走向胜利。一个党员干部也只有永葆一心为民情怀,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民政工作关乎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政干部是否深怀对群众的感情、是否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做‘菩萨’事业就得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我们民政工作的宗旨,民政干部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思想上重视群众、工作上深入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做好群众利益的热心人、贴心人、代言人和维护人,更好的为民服务,把人民的事业发展好,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
心中有责才能恪尽职守。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履其责,每一名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有自己的职责,都应忠于职守、忠诚履职。做干部就要勇担当、敢作为,想干事、真干事、干好事、干成事。有担当精神、有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不懈怠,干出水平、干出实绩,就不会辜负时代赋予的使命,同时寻找到事业和人生的蓝海。拿着工资混日子、装腔作势做样子,对工作消极敷衍、糊弄混事,不仅个人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到头来还会贻误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民政干部要牢记使命职责,热爱事业、勤奋敬业,自觉加强民生政策和民政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本领,保持好昂扬向上的进取心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走在前列、干在实处,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心中有戒才能清正廉洁。对政党而言,纪律是生命线;对党员干部而言,纪律是高压线。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守规矩、明纪律,面对诱惑而自持,处于清贫而坚守,是每一个肩负光荣使命、承载群众厚望的民政干部必须做出的人生答卷。党纪国法不是“纸老虎”、“稻草人”,违纪违法之后必有重法。近些年,一些民政干部因挪用、侵占、骗取、救灾、低保资金等问题“踩线”、“触雷”、违纪犯错,都是放松了自我要求、无视党纪国法的结果。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民政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敬畏纪律和规矩,时时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思想道德修养,绷紧组织纪律的弦,坚守住做人的底线,真正将自律升华为信条、内化为修养,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如此才能防微杜渐,守住廉、保住洁,把握住人生的航向,焕发出做人的正气与干事的活力。 (作者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