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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优良的作风恪守为人民服务的承诺
——学《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5-04-02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陈知武

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文献研究室联合编辑出版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号召全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地进行了学习和研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并把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精神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努力把商洛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意义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根据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点抓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文献和最新理论成果,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从2012年11月15日至2014年10月23日的42篇讲话、文章、批示中的重要论述,全书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开始,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结尾,共8万余字、216段。

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系统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学习这些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系统把握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不断取得重大成效,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我们一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清醒认识形势,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二、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党的形象,是广大党员群体形象的集合和升华,也蕴涵着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评价和期望。维护党的形象关键看党员作风。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创造力的需要,也是提升党员形象的重要举措。

中国共产党在九十多年的艰苦奋斗中,创造许多伟大卓绝的业绩,也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随之也形成了许多优良的作风和传统。这些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在继承和吸收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文化传统基础上,经过长期革命实践淬炼形成的,既体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精神,又体现了人民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加以继承和发扬。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实践党的基本理论;坚持和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作风,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现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生活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司法行政机关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就必须带头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从而维护党的光辉形象。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向中央基准看齐,在思想和言行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大力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又敢于同违反、败坏党的优良作风的言行作斗争,努力在司法实践中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党添光辉,使我们党永葆生机与活力。

三、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 承担着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能, 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都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与人民群众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从一定意义上讲,司法行政工作就是群众工作。因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就必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必须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服务群众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希望、新要求。

一是深化认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的形势下,各项工作都面临着许多新课题和新挑战。如何应对这些新课题和新挑战,关键就在于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好党的优良作风,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提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能力和水平。司法行政工作无论从自身的工作性质来看还是从工作对象来看,都具有鲜明和广泛的群众性,司法行政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正确认识“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不断增长,依法维权的意识日益增强”这一群众工作的规律特点,在工作安排部署上都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千方百计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牢记职责,恪守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承诺。提升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让群众能够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安居乐业,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注重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依法、依理、依情处置各类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与重点工程、重大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法律服务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应对和处置重大事件及疑难案件提供客观依据和有效的法律服务,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衔接、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确保社会和谐。

三是求真务实,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求真务实就是要真抓实干,坚持重实际、察实情、干实事、出实招、鼓实劲、求实效,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去组织发动群众,解决好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在的作风取信于民。党和人民把我们安排在司法行政工作这个重要的岗位上,我们就要尽心尽力干出成绩,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真正做到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一切为了群众,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要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的结合点、切入点, 以党员和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等为载体,努力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努力为群众就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好“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切实做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克己奉公,筑牢反腐倡廉的道德防线。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提出的重大任务,司法行政干部要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坚持思想教育在先,使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制度约束在先,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腐败失去机会、没有空间;坚持严格监督在先,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保证司法行政干警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消除产生腐败的温床。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依法行使权力,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让司法行政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永葆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要用好组织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廉洁自律,始终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树立司法行政干部良好社会形象。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着党的命运,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从廉洁自律做起,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以优秀的共产党员为标杆,争作廉洁的共产党员,锐意进取,实践创新,为推进“四个全面”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作者系市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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