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抓党建、反腐败,向全党敲响了警钟,表明了我们党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就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总书记的论述深入浅出,既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又为我们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我们把作风建设和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到实处指明了方向。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论述摘编》,贵在行动、贵在迅速、贵在结合。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切实把学习贯彻《论述摘编》作为政治任务,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迫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这一反腐倡廉工作新常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上来,以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具体来讲,就必须把握四个方面,争当“四有干部”。
第一,遵守党章党纪,做到“心中有党”。学习不是坐而论道,更不是纸上谈兵,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特别是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经常检查和反省自己,不断整改、弥补自身不足,以观念的更新推动工作开展,以理念的提升增进素质提高,自觉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体现在党性修养中,落实在日常行动中,把学习遵守党章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要求,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严守党章党纪、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权威,始终做到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争做“心中有党”的好干部。
第二,牢记党的宗旨,做到“心中有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领导干部要扎根于群众、服务于群众,始终与老百姓心相连、情相依,同呼吸、共命运,顺民意、解民忧,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我们要紧紧围绕“强基工程、舆论导向、凝心聚力、标杆引领、以文化人、网络清朗”六大工程,引领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同时,通过实施一系列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活动,让群众实实在在的体会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好处、享受到综合环境改善带来的福祉,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多想群众少想自己,多想事业少想名利,把群众满意作为推动发展、干事创业的第一标准、第一导向,努力塑造新时期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争做“心中有民”的好干部。
第三,严守政治规矩,做到“心中有责”。始终做到勇于担当、敢于担责,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在贯彻执行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发生。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态度鲜明、坚决反对,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把严守政治纪律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坚决做到不越“红线”、守住“底线”。日常工作中,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坚持按程序和规则办事,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加强协调沟通,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委宣传部的既定工作部署。积极适应新岗位、新工作,与班子成员之间合作共事,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做到襟怀坦荡,以诚待人,努力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做好工作、维护团结、振奋精神上来,始终做到思想上不波动、精神上不滑坡、工作上不松劲。牢记“两个务必”,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正确行使权力,自觉为党分忧,为民尽责,争做“心中有责”的好干部。
第四,严明政治纪律,做到“心中有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的指示要求,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要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和历史责任,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拿在手上,扛在肩上,狠抓落实,紧密结合即将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守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以“三严三实”促进个人自律,争当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干净人”,生活上的“健康人”。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切实管好生活圈、净化社交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对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洁身自好,清廉自守,把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成警戒、当成镜子,经常检查自己存在的不足和缺点,筑牢个人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慎独、慎微、慎权、慎欲,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争做“心中有戒”的好干部。 (作者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