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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局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04-27   来源:市扶贫局   作者:林怀君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 今年市扶贫开发局采取六项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一、强化“两个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局班子每个成员进一步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意识,强化落实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不定期听取分管领导、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县区扶贫局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以党员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去影响带动干部职工搞好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结合扶贫工作特点,研究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分工》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具体责任,把任务具体分解到各科室、所属单位,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局主要负责人与各县区扶贫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本局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安排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撰写一份《廉政自律承诺书》。    

认真落实驻市扶贫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协助和监督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谋划和责任分解,协助党组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制度建设,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机制,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保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二、强化廉政教育,提高扶贫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能力

继续开展“学廉倡廉诺廉守廉”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廉政教育。今年将组织开展“读书思廉”活动,主要抓好每季度推荐一本好书、举办一场专题报告、组织一次专题交流、举行一次知识测试、撰写一篇心得体会,领导干部每半年撰写一份调研报告,科级干部每人撰写一篇业务论文,全局职工记好廉政笔记。定期组织开展领导上廉政课、读廉政书、记廉政笔记、写心得体会、做学习交流、看廉政警示片、参观廉政展、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家庭助廉和扶贫系统内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实行廉政文化上墙面、上桌面、上网络、进手机,在全局上下营造出反腐钟常敲,倡廉雨常下,警示语逢会必讲、节假日必提等处处见廉的廉政文化活动氛围。    

三、守纪律讲规矩,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贯彻执行力度,着力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改进扶贫系统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扶贫开发环境。一是严格遵守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局党组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都要经过班子会研究确定后才能付诸实施;按时组织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会,分析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交流、谈话和述廉活动。纪检组加强对机关纪律执行、干部作风、工作责任落实、大宗物资采购、公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方面的监督;二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制度。结合八项规定、刹“四风”的贯彻实施,认真抓好《党组议事规则》、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廉政风险防控、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调查研究、绩效考评、有关扶贫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从制度和纪律规范扶贫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廉政勤政。    

四、强化监督措施,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加强对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中省市有关加强和创新扶贫工作文件精神和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双包双促”扶贫攻坚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及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平常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暗访检查;主动配合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2015年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财政扶贫资金第三方审计工作;建立扶贫系统市县两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参与做好市纪委第五联合巡察工作组的联合巡察工作。    

 五、注重政风行风建设,塑造扶贫部门新形象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制,对2014年扶贫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二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服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狠刹“四风”,切实抓紧抓好抓细2015年市委、市纪委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每个阶段工作情况材料按时上报;四是深入开展“规范公开、阳光扶贫”行动。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扶贫部门信息化建设,打造阳光公开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扶贫政策法规公开力度和扶贫工作宣传力度。做客商洛广播电台“行风热线”,及时答复和处理群众相关诉求。

六、坚持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与驻省扶贫办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联系,多争取指导、支持。加强与县区驻扶贫局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联系、配合,切实做好扶贫工作检查、政风行风建设、案件联合查办。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各县区扶贫局纪检组在处理案件线索、上报查处结果、进行信访初核时,将情况报同级纪委的同时,报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备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理好信访举报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查,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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