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习总书记的话既高屋建瓴又语重心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关乎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又关乎党内政治生活、关乎社会政治生态;既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试金石”,也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安全带”、严于律己的“高压线”。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工作服务对象涵盖范围广,政治要求高,纪律要求严,业务要求精。作为财政干部,要带头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时刻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一、规范财经秩序,严守党的“三大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是党的三大纪律。这是第一次将财经纪律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并列。财政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有两个层面:一方面,要求我们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制定的各项纪律,自觉服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另一方面,要求我们认真落实局党组制定的内控制度,厘清工作职责,加强权力约束,严控廉政风险,带头学法懂法,讲规矩、重程序,在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找准自己行使权力的位置,在财政管理、财政服务中做到不违法、不越权、不徇私,不越雷池半步。
财政干部更要带头遵守财经纪律。良好的财经秩序、严明的财经纪律,不仅是做好财政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和建设幸福商洛的关键阶段,深化财税改革、支持经济发展、做好民生保障,特别需要强化纪律约束、维护财经秩序。近年来,我们在规范财经秩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单位财经纪律松弛、甚至破坏正常财经秩序的现象仍屡禁不止。特别是基层民生资金管理失范失序,依然存在“重划拨,轻管理”倾向,导致种种乱象,如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低保金在一些地方成了“人情保”、“关系保”,培训专项资金被虚套,家电下乡补贴被骗补等。这种状况如果任其发展蔓延下去,不仅会严重干扰财税体制的正常运行,制约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而且会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
遵守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是财政干部应当履行的重要职责。要把所有政府财政资金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坚决制止搞小金库、账外账、预算外,以铲除产生腐败的温床;坚决制止敞开花钱、铺张浪费的行为,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能花;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绝不姑息,该查处的查处,该移交处理的移交处理,切实增强各类主体对财经纪律的敬畏心和遵从度,推动形成秩序井然、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环境。特别要针对民生资金领域约束机制弱、碎片化等问题,大力清理整合专项,抓紧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政策信息的透明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触及底线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拳打击。
二、坚持守土有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要坚持守土有责,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局党组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持续用力抓好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落实,切实把严的责任、严的风气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边,着力营造财政系统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一要在组织上严明。局党组书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负主要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定期研究推进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局党组要准确把握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强化干部选用的政治导向和廉政导向,从严选拔干部,从严管理干部,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用人既看能力、又看表现、更看人品,使全体财政干部认识到,只有全身心投入财政改革和发展事业的人,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人,才能得到组织的提拔和重用。
二要在作风上严守。财政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反对浪费厉行节约条例》,进一步改文风、变会风、抓行风、促政风,增强财政干部为民服务意识。继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大兴理财为公、勤政为民、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要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带头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带头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带头清理超标准的办公用房和车辆,带头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勇于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精准扶贫工作,经常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听取、征求老百姓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帮助群众改善基础设施、发展主导产业、实现脱贫致富。
三要在监督上严管。要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处腐败的高压态势。局党组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及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财政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案件。通过扎实推进财政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切切实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边,努力为财政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政治保障。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两个安全”
一要加强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政府公共投资、扩大内需、结构性减税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对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环境保护等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对“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移民搬迁、公共文化等重点支出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要加强对涉及民生领域资金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把政府所有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严格会计制度,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要以解决好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资金运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和政府的阳光真正普惠广大老百姓。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治理和查处教育乱收费、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利益等问题,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效。要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三要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教育管理,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要教育财政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洁公正履行公职。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要求,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强化制度约束,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凡是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实行集体决策,需要公开征求意见的更要以听证等形式公开。要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公开,对预算安排的重大民生专项支出,在财政信息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要强化财政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查找财政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操作规程,将财政资金的预算指标与拨款相分离、审核与执行相分离,形成内部制约制衡机制,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确保干部资金“双安全”。(作者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