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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委“三个狠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1-04   来源:柞水县纪委   作者:明晓东

  今年以来,柞水县委在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四个二”工作法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新要求,通过“三个狠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狠抓领导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种政治担当,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县委班子“唱主角”,县委常委会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议题6个,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案件查办等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不甩手”,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批示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8个,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班子成员“不缩手”, 由县委常委领导带队,开展了三个批次的联合巡察和明察暗访,对全县9个镇办和84个部门作风纪律执行和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先后检查超市、商场、宾馆、酒店、农家乐、土特产店、旅游景点等175个,确保把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

 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措施。不断丰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四个二”工作法,在全县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总结完善、深化提高“四个二”工作法,集中研判了主体责任《工作台账》93册、监督责任《工作台账》49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个一”《记实手册》103册,并将研判结果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紧扣定责、履责、评责、问责四大环节,明确了县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建立了常委部署调研、督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印制了《主体责任纪实手册》550册、《监督责任纪实手册》130册,实现了党政班子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全覆盖。由县委常委带队,对201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对4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对3个单位进行了“一票否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一责三问”机制,对前三季度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出现干部职工违纪问题的扶贫局、物价局、经贸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问责。 

狠抓“三转”工作,加大保障力度。坚决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结合镇办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了9个镇办和50个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分工,在人财物方面优先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了群众举报奖励基金和案件查办基金,足额兑现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办案津贴和村(居)监委会主任工资,特别是在公车改革严控用车指标的情况下,优先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用车,确保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集中精力落实好执纪监督责任。纵深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推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三联单”制度,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全力支持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23件,初核141件,立案51件,结案41件,4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主动当好纪委的坚强后盾,全方位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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