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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5-12-18   来源:柞水县纪委     

 目前,全国各地正如火如荼的开展新《准则》《条例》的贯彻学习,中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如何抓好新《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成为当前的工作重点。笔者结合本县落实情况,浅谈在《准则》《条例》在宣传教育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一、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根据新《准则》、《条例》删减、新增、调改内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分工,靠实责任,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纳入全县党员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组织协调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是多种形式,宣传学习。柞水县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公益广告、电视台等深入宣传,并在纪检监察网及时转载中央纪委及权威媒体的相关评论与解读,通过“柞水清涟”微信和微博,定期推送《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解读,方便全县党员学习和查阅相关资料,在全县营造了深入学习贯彻两部法规的浓厚氛围。通过“六大载体”抓学习。下发通知文件,依托“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主题宣讲、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专题测试”六大活动载体,以部门、乡镇、村组为单位,分层宣讲《准则》和《条例》知识,近7000名镇(街)、村(居)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干部接受了规矩教育。组织“六级联考”检验学习成效。将党员干部按照县处级领导、各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科级以上干部、纪检监察干部、一般党员、村组党员分六大类,拟定6份试题,分级分类组织测试,闭卷作答,统一阅卷、集中公示。目前,全县5000余名党员已经参加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形成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合力深入推进《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把《准则》、《条例》列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干部培训班的学习专题,并进行对照检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全县各镇、各部门把学习《准则》、《条例》纳入了本单位理论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分别主讲了以《准则》、《条例》为主题的廉政党课。各单位对照《准则》的各项规定,深入分析查找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准则》、《条例》作为执纪监督的有力工具,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努力查摆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规定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组织不力、学习任务未落实的严格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没有身处要害部门,享有特殊的权利,遵不遵守《准则》也没人知道,就放松了学习和对要求。有些一般干部认为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认为《准则》和《条例》是给领导干部规定的,自己学不学习,知不知晓其具体内容无关紧要,因此也淡化了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和了解。还有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工作太忙,时间不够,只要自己行为不出错自己就与《准则》和《条例》不靠边了,就不用学习《准则》和《条例》了。     

二是学习不深不透。《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条例》开列“负面清单”,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要下功夫、花足力气、逐条学习,并要对比新旧《准则》《条例》删、增、改、添的内容,不仅要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领会其中蕴含的深意,做到内化于心。但是一些单位仅仅限于空喊口号,出台学习方案,亲自组织干部学深学透做的不够,引导教育不够。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只知个大概和皮毛,应该做什么、追求什么,禁止做什么、摒弃什么不是很清楚,没有领会其中蕴含的深意是要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而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一些单位和干部把学习《准则》《条例》流于形式,没有抓住《准则》《条例》针对的“全体多数”和关键少数,学习教育“一刀切”一个“版本”和“模式”,没有因材施教,分级分类导致学习效果不明显。     

三是执行力不够。一是在对照《准则》、《条例》开展自查的活动中,对存在的问题分析的不透不深;党政一把手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为自己“对好表”、“画好像”,找不足方面示范表作用未充分发挥。二是在开展《准则》《条例》宣传教育中,因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单位将《准则》和《条例》等各项廉政制度、规定,束之高阁,成了“纸上写写画画、墙上贴贴挂挂”,执行不力、约束不强,使其在贯彻在执行的过程中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是责任落的不实。一些单位党委没有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这两项党内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项常态长效的重要工作来做,切实担当起组织领导之责,担当学习教育之责,明规挺纪之责,以上率下之责。一些纪检监察组织在《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中日常监督检查没有形成常态化,对那些学习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和现象的批评教育、坚决纠正、严肃问责还需加强力度,同时警示教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还不是很及时。    

 三、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清《准则》和《条例》是体现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重要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让《准则》《条例》入脑入心。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研讨班、党校培训、理论大讲堂等多种形式,逐字逐条学新《准则》《条例》原文。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党规党纪的具体要求记在脑里、印在心上,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牢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明确哪些事能做该做,哪些事坚决不能做,时时刻刻坚持高标准,严守法纪红线,自我约束,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要坚定自觉遵守执行,抓早抓小。学习《准则》《条例》,重在领会精神实质,贵在记于心、践于行,要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从现在做起,自觉遵照执行《准则》和《条例》的具体要求,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修养和习惯。纪委要抓好日常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对那些学习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及时批评、坚决纠正、严肃问责,以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广泛开展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动辄则咎,严肃查处。通过有效监督、严格问责推动《准则》和《条例》的执行落实。     

四是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真正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担负起第一责任,在方法措施上要精谋细划,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准则》和《条例》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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