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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嘉林:办案惩腐就是为百姓主持正义
发布时间:2011-07-11   来源:     

  人物档案:崔嘉林,沈阳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曾连续7年被沈阳市纪委评为办案先进个人,3次荣记三等功;他于2002年参与查办轰动全国的“慕马”大案,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荣记二等功;2011年3月被沈阳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年,查办200余件违纪违法案件。此间,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诱惑,如何做到不为物欲所惑、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崔嘉林表现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所特有的高尚情操。走进纪检监察机关第一天起,他就立下誓言:要把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贯穿于工作生活中,贯穿到一言一行中。
    在崔嘉林看来,办案惩腐就是要为百姓主持正义。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河堡村是一个拥有5000多口人的大村。村委会主任孙某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村民多次越级上访,但想“动一动”他却很难。一番较量,最终查明:孙某贪污946万元,侵占161万元,挪用集体资金1335万元,犯罪总金额近2500万元。此案最终追缴赃款5000多万元,并全部返还给村民。村民们欢天喜地,放鞭炮、挂横幅庆祝。
    查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刘某伪造公文案件时,刘某安排一名亲属找到崔嘉林,把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扔到崔嘉林的车子里转身就走。崔嘉林找到刘某退钱时嗑儿挺硬:“要么你拿回去,要么我交给组织。 ”
想给崔嘉林送礼送钱的人不在少数,但都被他坚决拒绝。他说:“为党办案,必须学会拒绝,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
    顾“大家”,往往意味着要舍“小家”。
    一次查案,崔嘉林突然两腿失去知觉,行走困难。领导让他马上去医院检查,他却说什么都不肯。在领导强令下,他被送到医院住院检查,查出患有脑腔体阻塞。可他打完一瓶点滴,又马上回到了工作岗位。
    2008年9月,崔嘉林带领专案组调查一起重大受贿案件时,接到父亲病危的电话。此时,办案正处在关键时刻,他强忍悲痛坚守岗位,直到案件取得突破。等他赶回家中时,老父亲没过多久就停止了呼吸。
    为了党的事业,他对家人的愧疚太多。可是,这无法动摇一个共产党员坚定的信念,不能阻挡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惩治腐败的坚定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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