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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纪委监察局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1-07-20   来源:     

  7月19日,山阳县纪委监察局被省纪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受到了表彰奖励,这是对该县纪委监察局近五年来工作的一个肯定。
    近年来,山阳县把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治保证,着眼全局谋划思路,真抓实干促工作上台阶。作为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山阳县纪委监察局注重理清工作思路。立足县情实际,制定了“经济发展快,党风廉政好”的反腐倡廉建设目标,确立了把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教育作为首要职责,把强化领导干部有效监督作为主要任务,把查办案件作为重要手段,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保证的纪检监察工作总体思路,并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着力完善机制、创新载体、培养典型,做到一年主抓一个重点,一年上升一个台阶,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注重履行工作职责。狠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六创建”活动,在县城建起了廉政文化一条街、廉政文化广场、百米廉政文化长廊,在全县建立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26个,廉政文化建设覆盖面达到了80%以上;建起了县委廉政教育培训中心,累计培训党员干部20余期1600余人;每逢重大节日向全县领导干部发放廉政贺卡、廉政提醒书和廉政短信,开展廉政谈话等;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廉政之窗”、“廉政之声”专题节目,开通《山阳纪检监察网》,举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征文和党纪法规知识竞赛、“清风颂”文艺汇演等主题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勤政廉政社会氛围。狠抓制度建设,全面落实省纪委新老“五项制度”等各项反腐倡廉制度规定,同时针对全县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制定出台了《山阳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山阳县领导干部民情恳谈会制度》、“五廉、两册”制度等一系列涉及全局性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源头治理。狠抓监督制约,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全县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35个,建起了210平方米的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创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7个、县级政务公开示范点33个;先后对扩大内需项目、“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对特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和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的有效落实。狠抓纠风治乱,连续3年在全县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小金库等专项治理,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企业服务年”和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等活动,促进了行政机关、服务行业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连续4年在全县深入开展“万人政风行风大评议”活动, 促进了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坚持“八个一”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规范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狠抓案件查处,2007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440件(次),初核265件,立案104件,结案104件,给党政纪处分157人,涉及科级干部45人。实施警示训诫280人,涉及科级干部84人。
    注重加强队伍建设。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务实型机关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对县纪委常委会班子提出了“忠诚、团结、奋进、和谐、清廉”的建设目标,对干部队伍提出了“政治强、领导强、业务强、作风强、队伍强”的建设目标,修订和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把开展“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年”、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主题教育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落实“四个对”的要求,树立了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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