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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刘湾社区5“村官”贪污15万余元翻了船
发布时间:2016-11-08   来源:商洛日报     

 “作为村支书,我私欲膨胀,带头私分15万多元村集体资金违反了党纪国法,现在后悔一万次也来不及了……”日前,说起挪用征地款给5名村干部重复发放误工补助的事,商州区刘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刘恒善后悔不已。

 原来,在2015年4月26日和30日,年过六旬且身为商州区人大代表的刘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刘恒善,先后两次召集社区主任刘永利、文书刘胜利开会,决定用社区征地款给他们3人补发误工补助。为了躲避监委会的监督,他们也给前后两任监委会主任发放补助1.476万元,堵住了村民监督代表的嘴巴。在造假时,因为没有具体误工日期和考勤依据,刘恒善等3人进行了捏造。同时,社区主任刘永利利用代管监委会公章之机在村务公开鉴定表上签章,公示时也只在临时牌子上公开了两小时,最终形成先后两次违规向5名村干部发放2009年到2014年误工工资15.578万元的严重后果。而在此前,他们5人都已在镇财政领取了各自的误工工资。商州区纪委经过缜密调查后,将他们所贪污私分的集体资金全部收缴,刘恒善、刘胜利、刘永利分别因贪污私分6.24万元、6.158万元和1.704万元被移交检察机关侦办,前后两任监委会主任因为失职和贪污被免去监委会主任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一案件在当地产生强烈社会反响,已被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件在全区进行通报。锒铛入狱的社区文书刘胜利满是悔恨地说:“我走到这一步,主要还是心存侥幸,让贪念战胜了法纪,总觉得没人会知道……”

 商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申海说:“我们一年来查处此类案件87件,处理党员干部9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现实表明,目前村组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数量多,涉案金额惊人,社会影响恶劣,影响社会稳定和党委、政府形象,我们将坚持从严排查,严肃处理,警示教育,建章立制,源头治理的策略进行根治。” (樊博)

 
点  评
纪律面前切莫心存侥幸
汪瑛 张蕾
      日前,商州区刘湾社区5名村官私分15万多元征地款锒铛入狱。该案的查处和曝光,受到了群众的拍手称赞,对其他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反观事件,令人扼叹的是,刘恒善作为一名村支书,在“八项规定”这条高压线下,在经历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眼下正在进行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洗礼,还依然心存侥幸,带头私分集体资金,置群众利益不顾,巧立名目中饱私囊,这样的行为无疑是掩耳盗铃。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个时期以来,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狠抓作风问题。“老虎”和“苍蝇”一个接着一个被绳之以党纪国法。惩治了一批干部,警示了一批干部,挽救了一批干部。然而,还有一些干部,表面上看,那只看得见的手的确规矩多了,但是那只看不见的手还在顶风作案,明知故犯,为所欲为,掩耳盗铃,终究是自欺欺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其实,面对高压线,不能心存侥幸,这个道理不难懂,但人性的弱点总容易让人忘记常理。可以说,落马的腐败分子,面对严格的党纪国法,谁都知道为官者不能以公权谋取私利。但是,决口被打开的重要原因往往就是心存侥幸,总觉得自己不会是那个倒霉蛋,总觉得只要做得巧妙就不会被发现,殊不知纸包不住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次违纪一次贪图或许因侥幸一时没有被惩处,然而,像赌徒赢了一次就难以收手一样,侥幸之后往往迷失了对是非的判断,丧失了对纪律的敬畏,甚至丢掉了做人做事的基本操行,有的只是无节制的贪婪和心存侥幸的铤而走险。 
     有道是:“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不存丝毫侥幸,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慎初、慎微、慎行,不被权力所役。做人不能靠侥幸过日子,为官更不能心存侥幸。在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和反腐高压态势下,作为党员干部,应当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约束自身言行,保持清醒,勤于修身,才能管住自己、把住小节,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必须心存敬畏,敬畏法律纪律,靠扎实工作、突出业绩,靠优良作风、良好形象,走好为官路、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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