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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普庆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0-09-07   来源: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全省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全省信访工作座谈会、全省部分县区抗洪救灾灾后重建物资资金监管工作座谈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基层党务公开等方面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后几个月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各县区和市财政局、药监局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这些经验,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创新性、务实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值得相互学习借鉴。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作为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集中推出了一批制度创新成果,我市创新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在全省推广,惩防体系建设动态监测制度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肯定,有效发挥了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带动和提升作用。一是去年“五项制度”成效明显。全市1831个村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138名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县区及乡镇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1121件,现场处理381件,立案16件,了结724件;领导干部任前“考廉”范围向基层站所和村级两委会成员延伸,全市4289名拟任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24人因考试不及格被暂缓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报告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二是今年“五项制度”稳步推进。开通了政府采购网,实现了网上发布采购信息、采购结果,市级政府采购实现了开标评标过程的实时监控,开发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系统;成立办案协作区39个,运用协作形式初核案件9件,乡镇办案难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签约率达100%,配送率达94%,药品价格平均降幅46%;统一了乡镇 “廉政灶” 公务接待标准和设施建设,完善了配套制度;不断规范信访听证终结工作程序,为全面推行制度奠定了基础。三是形成了一批新的反腐倡廉制度成果。一些地方和部门紧密结合实际,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如:市纪委实施的惩防体系动态监测管理办法,商州区实行村务公开鉴定制度,洛南县实行政务公开备案制度,山阳县推行民情恳谈会制度,商南县实行乡镇和县直部门财务“三笔会签”制度,镇安县实行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制度,柞水县推行村民纳谏制度,等等。这些做法都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应该进一步总结推广。总之,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制度意识和创新意识明显增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氛围日益浓厚,以制度创新引领和带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更加清晰,有力推动了具有商洛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制度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县区之间、部门之间落实不够平衡;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等。对此,我们要加大制度推行力度,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制度创新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一)继续巩固和完善去年的“五项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要坚持规范运作,切实做到职责权限明确、监督有序到位、工作流程清晰,对外有牌子、办公有场所、经费有保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加大对监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坚持合力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这项制度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由民政、农业等部门进行日常化管理,财政部门提供经费保障,齐心协力抓好这项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扩大述廉范围,重点加强对热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使这项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要规范述廉内容,防止以述职代替述廉;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监督主体作用,加大质询力度,提高质询质量,增强质询的有效性;扩大测评范围,要吸收干部职工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测评,以提高测评结果的真实性;抓好整改落实,督促述廉对象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要及时充实更新考试内容,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新出台的党内法规纳入考试范围;紧密结合拟任岗位实际进行命题,切实增强考试的针对性;要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严防制度流于形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要对报告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凡形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重新报告。凡报告制度不落实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要把推行这项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务求取得实效;要把制度的执行与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巡回下访、领导包案、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结合起来,及时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加快推行今年的“五项制度”。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有序、诚实信用、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采购范围和方法程序,积极推进市、县(区)两级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以采购执行、采购管理、在线服务和决策分析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财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尽快制定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级政府、各采购单位的监管力度,保证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顺利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重点抓好药品配送和医疗机构用药监管。卫生、工商、药监、物价等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监察、纠风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中标企业、药品品规、配送区域等事项变更情况;要建立情况通报、报告和督查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公布制度,建立药品供应企业、配送企业评价退出机制以及药品统一配送考核评估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保证基层用药及时足额配送到位,惠及群众。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要认真执行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实施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的意见》,建立办案人力资源库,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确保办案基本力量。各县区要加强对协作区的协调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案件管辖地乡镇纪委要主动抓好办案联络、保障和案件调查结束后的初审等事项。各县区要在协作区人员调配管理、案件主办人、案件评查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完善的配套制度体系。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要改善就餐条件,进一步改善乡镇机关食堂就餐环境,配备必要的厨具和设施,确保日常就餐和公务接待卫生整洁、文明健康。对于边远地区和经济落后的乡镇,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予以重点支持和帮助。二要加强规范管理。要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就餐人员一律按规定缴纳餐费。建立公务接待专用账簿、接待费用审核报销、接待登记等配套制度,定期公布接待费用收支情况。对于在营业性餐馆接待的费用,财政部门不得核销。三要严明纪律要求。要严格执行“严禁在营业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严禁为公务接待专门宰杀家畜,严禁在公务接待中饮酒”等纪律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查纠违规违纪问题,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责成当事人对超额部分进行退赔。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这项制度目前仍在完善之中,在省纪委未出台制度之前,商州区、山阳县要抓紧做好试点工作,注意探索新方法、新经验,要注意与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制度结合起来,发挥好制度的综合效果。
   (三)积极探索总结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新制度。改革创新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的不竭动力。这些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并且依靠制度创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依靠制度创新解决了深层次问题,依靠制度创新开创了工作新局面,制度创新带来了活动,也得到了中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各级各部门要一如既往地坚持这一有效做法,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以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提出的“六个必须”为指导,以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成立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搞好任务分解,提出具体措施,督促抓好落实。要广泛宣传创新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实际成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崇尚创新、支持创新、奖励创新、宽容创新的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氛围。要按照创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总结、提炼和推广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困难多、矛盾大、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针对问题症结提出有效防治腐败的对策和措施。要努力破解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争取每年形成1-2项前瞻性和独创性较强,有一定影响的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二、关于基层党务公开工作
   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是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今年4月,省纪委召开了全省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座谈会,专门对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们要深刻领会中、省关于在基层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的主要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断丰富和创新党务公开形式,切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明确党务公开主要内容,落实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目前,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主体意识不断提高,民主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扩大党内民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对党务公开内容要求越来越广泛。党务公开公开什么、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都需要很好地研究和探索。在公开的内容上,党内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以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尽可能使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要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重点公开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具体,坚决反对假公开、半公开、不及时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凡属党内规定能公开的事项,都要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实行公开;对本级党组织制定、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公开;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研究可以公开的,实行依申请公开。
   (二)把握党务公开重点环节,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一要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目前党的基层组织有街道社区、农村、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党组织,还有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各级要结合实际,从不同类型党组织的特点、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和条件出发,分别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确定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等。二要创新党务公开形式。公开形式要注重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在党内要通过会议、文件、网络等形式公开;向社会公开的,要通过公开栏、触摸屏、发布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利用有线电视网络覆盖面广的特点,开通党务公开频道,发布党务信息。三要充分吸纳和运用群众意见。党务公开的效果怎么样,党员群众的评价最直接、最重要。实施党务公开,必须敞开大门,畅通渠道,及时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党员群众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同时要采取一些必要的跟踪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并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一些基层党组织依托党务村务公开栏,实行“点题公开”,这种做法很好,应该总结推广。四要注意搞好结合。要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效衔接,统一确定公开的时间,统一更新公开内容,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建立公开资料的申报、审批、准入以及投诉反馈程序,起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的作用。
   (三)健全完善党务公开配套制度,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中央正在制定修改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这是我们党在党务公开方面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将对全国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配套制度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的重要内容,逐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体系。要建立完善例行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党员应当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满足党员群众合理的个性化需求。要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让党员及时了解重点热点工作。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务公开,坚持边摸索、边总结、边建设,不断研究党务公开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途径、新方式,促进党务公开不断向规范化迈进。
   (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先基层、后地方的层次抓点示范,逐步公开。各级党委“一把手”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纪委已经在县(区)、市直部门、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选择建立了34个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这是党务公开的信息源和试验田。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需要,积极建立自己的党务公开联系点,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为深化党务公开积累经验、提供示范。要加强对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把党务公开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关于后几个月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成效明显,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逐步得到纠正,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源头治本工作稳步推进。虽然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制度建设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现在距年底只有4个多月的时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相当繁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任务观念、时间观念,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中央投资我市扩大内需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项目建成使用及财务决算审计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年市级检查面要达到70%以上,县级检查面要达到100%。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逐项整改到位,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中的漏洞,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认真落实全省部分市县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座谈会议和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的《关于严肃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加强对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管理使用全程监督责任和公开公示制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通过举办廉政文艺汇演、演讲赛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通过完善举报投诉网络、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开展实地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问题,市纪委将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对严重违反《廉政准则》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要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把好干部廉政关,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近三年来群众信访举报件要逐一进行核查,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用人问题。要抓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结合创建“五型”机关等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缩公款出国(境)、公务接待、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开支,从8月开始,暂停购买、更新公务用车审批。巩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对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群众有反映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群众举报反映的有关线索继续组织核查,认真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探讨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认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贯彻执行上述规定情况,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以治理与升学相关的收费为重点,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基层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对医疗机构行风进行重点评议。办好“行风热线”,不断完善政风行风热线督办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全面推行以限时办结制为核心的行政效能八项制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对投资额超过亿元的重大项目一律实行联席会议审批制度。开展建设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城区、园区、矿区工程建设中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等问题。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动态监测制度建设。要切实落实惩防体系动态监测制度,提高市、县两级监测平台建设水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针对上报信息不及时、不规范以及信息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单位工作全貌等方面问题的检查,要强化监测结果的运用,将检查和监测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动态监测制度的落实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深入开展。
   (五)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按照市纪委五次全会确定的办案重点,努力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加强自办案件工作,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相对薄弱的县,要抓紧排查一批案件线索,能立案的尽快立案。要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乡镇和部门,市、县(区)纪委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指导案件查办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追究责任。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严格执行“两规”措施使用条件、审批权限、使用期限的规定,确保办案过程不出问题。
   (六)加强信访监督和信访案件工作。要认真落实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信访监督和信访案件工作。要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针对信访举报反映的监督对象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积极探索运用信访谈话、信访通知书或函询等形式开展信访监督。要严格履行信访监督的程序,严把呈报审批、组织实施、审核结案等关键环节,保证信访监督的严肃性。信访部门要加大直查快办力度,通过直接查办和要求下级查报结果等方式,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突出信访问题。                     
   (七)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果,以创建“五型”机关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一要继续加强学习。要完善纪检监察机关集体学习制度,要逐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务虚研究和主要领导同志定期讲党课制度,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和学习型领导班子。要加强教育培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学习新知识、接受新观念、研究新问题、适应新形势,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提高自身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二要不断改进作风。要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干部勇于创新、更新观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求工作有新意、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热爱本职岗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勤勤恳恳、忠于职守、淡泊名利,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贡献力量。三要严格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督促他们切实做到“五严守、五禁止”。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四要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要继续抓好中央纪委〔2009〕9、1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近期,市纪委将对各县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职级待遇、职务排序、增加人员编制、增设内设机构和经费保障等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进行通报,保证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同志们,今年后几个月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会议精神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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