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2013年4月27日)
赵军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前一阶段我市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和后一阶段工作安排作以简要发言。
一、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9月,按照市政府安排,在市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履职尽责,通过集中治理,影响全市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深入调查研究, 全面安排部署。为了增强专项整治活动的针对性,市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开展了深入调研。一是深入环城北路、商鞅大道工程管理处、商丹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建设单位,对重大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对项目阻工问题进行实地调研摸排,共排查出阻工问题3类8个问题。各县区也积极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摸排。全市共排查项目阻工问题78个,涉及当事人96人。二是深入招商、发改、建设、城管等单位,对干部作风、审批收费、行政效能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对相关单位改进服务方式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全市共排查出行政执法和服务方面的问题4大类30个。三是在全市开展了发展环境满意度调查,收集到涉及投资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等5个方面44个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12项工作任务,落实了9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召开了“全市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任务,对本地、本部门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专项整治活动中,市发展环境办公室一方面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随机抽查和暗访了22个镇办、54个县直部门、46个市直部门,对干部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娱乐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干部纪律作风问题4大类25个,涉及干部120多人次,现场交办问题18件,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实施责任追究7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实施警示训诫12人,责令大会检讨、通报批评、经济处罚58人次。另一方面,加大了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督促检查力度。市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一组、督查二组组织人力,集中时间,对县区和市直重点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请款进行了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推动了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阻工行为。针对调研摸排出的问题,市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公安、招商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将在环城北路工程建设中项目阻工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各级公安机关对重点案件认真处理,严厉打击阻工行为,确保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全市共处理非法阻工事件54起,调处扰乱重点项目矛盾纠纷326起,处理违法人员43人,刑事拘留3人,训诫轻微违法人员85人,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后一阶段工作安排
发展环境建设是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市委、市政府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加快项目建设,狠抓发展环境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及干扰、破坏项目建设的行为,坚决纠正,从严查处。市监察局承担着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的职责,我们要按照张市长重要讲话精神,履职尽责,跟进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后一阶段,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跟进监督,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深入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发帖及聊天、打游戏等活动,严格落实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解决服务观念淡漠、办事效率低下,部门内部管理不规范、流程不清晰等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协调有关部门,深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借重点项目建设之机“揩油水”甚至“敲竹杠”,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围堵建设工地、刁难施工单位等行为。积极开展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保留审批项目的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坚持推行向重点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制度,重点对中、省、市投资项目5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县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将环境保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效能监察,每月检查一次,逐月通报,年终约谈。在境内外客商投资企业主中聘请发展环境监督员,监督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监督项目规范管理及廉政建设情况,促进工程项目廉洁高效建设。
(二)增强服务意识 ,提升管理水平。协调相关部门努力打造项目投资“绿色通道”,加强招商项目落地的后续服务工作,解决“重前期招商、轻后续服务”的问题。监督完善重大项目预约登记、联合办理、陪同办理、上门办理和代办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切实为投资者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客商评议科长活动,健全完善客商评议科长实施方案,将评议对象向县区部门股长延伸。督促各单位实行岗位公示制,在办公场所设立醒目的公示栏(牌),扩大公开规模和范围。督促相关部门公开评议结果,对评议排名靠后的严格实行问责,切实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协调有关部门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完善项目储备制度,逐步建立高水平、高质量的动态项目数据库,让投资者随时随地了解我市招商项目情况。
(三)加强市场监管,改善发展环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企业诚信教育活动,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提升企业形象。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乱摊派、乱收费、滥罚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对重点项目和企业检查备案制度,认真执行《商洛市控制对企业检查的规定》,认真执行对重点项目和企业,除安全生产检查、对企业涉嫌违法生产经营的调查、暗查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批准的检查外,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和时限的并实行审查备案的规定。畅通客商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客商投诉服务电话、举报信箱的群众知晓率,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阻挠项目建设、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