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子路》有这样一段记载:“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大体意思是,子贡向孔子请教怎样才能称之为“士”,孔子先后列了三种,而“言必信,行必果”恰恰就是“抑亦可以为次矣”的第三等。
一般情况下,人当然应该“言必信,行必果”,它作为一个概念,用来形容人讲信用、有担当,值得大力提倡。然而从文中看,孔子认为“言必信,行必果”这种境界并不很高,仅仅是“硁硁然小人”之属。可见孔子并不提倡“必信”、“必果”的极端做法,他提倡的是“言而有信、行而有果”,如果说过的话符合仁义,不去做便违背道义,显然要言出必行。但是,正如我们一旦说错了话、做错了事就要改正那样,当“信”、“果”与“义”产生抵牾时,就要勇于改过,就可以“言不必信,行不必果”,这不仅不违背诚信原则,而恰恰是更高层次的诚实无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也正因如此,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孔子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可见,孔子、孟子的思想可谓一脉相承,孔、孟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都把“义”放在很高的位置上,并不赞同简单的“言必信,行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