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豫(1807—1889),字立斋,陕西山阳人。程豫年少时失去双亲,家境贫穷,被继母抚养长大,侍奉继母至孝。他笃志勤学,学习起来专心致志,不受外界的影响,加之孝顺继母,名声享誉乡里,被推举为“孝廉方正”。咸丰六年(1856)中进士,改选山西徐沟县知县。后来因政绩斐然,被擢升为四川布政使。
在他任期内,川西发生了大地震,死伤众多,灾情十分严重。程豫得到消息后,准备第一时间赶赴重灾区,他的儿子程功鑑担心他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就再三劝阻,想代替他前去查看灾情。程豫说道:“我身为布政使,如果我不去,灾民就难以相信赈灾物资可以按时发放,那时,灾民将变成流民,随时有可能生变。”
于是,程豫命令儿子程功鑑负责筹备赈灾物资,他自己立即前往灾区。可他万万没想到,当地有名的大财主王员外伙同其女婿闫副将,早在程豫实施新法及修建陕西会馆时,就对他有不少成见,两人预谋,一定要在程豫筹备赈灾物资时加以阻拦,使其功亏一篑。
果然,程功鑑在筹备赈灾物资时,处处掣肘,无论是治病的药材还是保暖的衣物,一时都难以采购。最紧要的是灾区所需的粮食,外面的运不来,当地的买不到,程功鑑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可是灾情不等人,程豫多次传书催促,要尽快将赈灾物资运送川西。程功鑑听手下人说北山军仓还有些粮食,就直奔北山军仓找到负责掌管军仓的闫副将,请求帮忙。可私自挪用军粮是要受到新法处置的,在这万分紧急之时,程功鑑只能选择这样做。
闫副将见程功鑑要求开仓放粮,就说:“根据新法,挪用军粮已然犯法,一旦再引起兵变可是要杀头的。开仓放粮可以,但你要立下字据,就说是你逼我开仓的,日后你的父亲大人怪罪下来,这罪责你自己承担。”
虽然知道此事凶险,但程功鑑顾不上那么多了。“只要能救灾民,我承担又何妨!”说着就给闫副将立下了字据。就这样,程功鑑承担着巨大的风险,用军粮拯救了灾民。
由于王员外和闫副将的阻挠,亏空的军粮一直难以补齐,在闫副将的怂恿下,川西的士兵发生哗变,形势十分危急。朝廷得知消息后,派兵进行镇压,并指派李公公为钦差大臣前来调查,责令程豫配合查明此事。
程豫在调查中发现,正是因为王员外和闫副将合伙暗中克扣赈银,阻止运粮、高价屯粮,才使得程功鑑未能按时筹足赈灾物资,延误了灾情,致使百姓枉死;又在军粮被挪用后,阻挠军粮的补充,才导致士兵哗变。虽然程功鑑采取了补救办法,但私自动用北山军仓,违反了新法,造成了兵变,却也是事实。在审案时,闫副将拿出程功鑑写的字据,大喊:“开军仓放粮的是程功鑑,下官是被逼迫的,只担守备不力之责,要追究责任,当首先定程功鑑的罪!”
程豫虽然知道自己的儿子是被陷害的,但法不容情,为了惩治罪恶、维护新法,最终程豫大义灭亲,将儿子程功鑑和王员外、闫副将3人一同处斩。
因程豫屡建功勋,清朝政府想升他做河南巡抚,但他以年事已高,请辞告老还乡。最后,朝廷封他为一品的荣禄大夫,让他退休了。程豫回到家乡山阳县凉水井村后,常常做些善事,把自己的俸禄分给穷苦的乡民,带领村民筑坝防洪,平整千亩良田,百姓们都感激他的恩德。因程豫排行老五,大家亲切地称他为“程五老爷”。
1889年,程豫去世。时至今日,在凉水井村还保留着程豫及夫人的合墓冢和花翎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