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仁和,1922年11月生,山西定襄人,曾任商南县公安局局长、柞水县副食公司经理、柞水县法院院长等职务,1984年4月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985年2月离休。
小时候,他的家里很贫苦,自幼饱受“三座大山”的压迫和剥削。他的哥哥杨仁富于1940年被日军杀害,父母均因地下工作而牺牲,国仇家恨坚定了他为革命事业奋斗的决心。1943年5月,怀着推翻“三座大山”的决心,杨仁和参加了革命。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他参加战斗数十次,在枪林弹雨中出生入死。他作战勇敢,机智灵敏,被当地人称作战不死、打不垮、捉不住的“杨地下”。
1948年,杨仁和随军南下商洛,从此就扎根在这片红色热土,他工作认真负责,为人正派、嫉恶如仇,从不以权谋私、中饱私囊。
杨仁和担任柞水县法院院长时,恰逢全县开展拨乱反正,平反“四人帮”和极左路线造成的冤假错案。杨仁和对工作人员说:“冤假错案不能认真平反纠正,党的威信就很难树立,社会主义建设也就很难完成!”他不辞辛苦,亲自带领办案人员远涉3省14县,行程1万多公里,亲阅案件298卷,调查问题线索270余个,平反冤案175起,纠正错案8起。同时他对蒙受冤屈的人员做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让他们不记旧怨向前看,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一次,3名得到平反的干部拿着烟酒对他表示感谢,杨仁和坚决不收,说:“这是干什么,给你们平反是党的政策,你们得到平反是理所当然的,为你们的事作调查是我的职责!”那3人丢下烟酒就跑,杨仁和在当天就把原物送回去,并说:“你们心意我领受了,现在把东西还给你们,希望一定收下,以后也不要干这种事了,把心思放在工作上,为革命多做贡献!”
1981年,县劳动局计划将他的女儿由工人转为干部身份,杨仁和坚决不同意,向劳动局申明:“以老干部的身份照顾我的女儿是违反政策的。我参加革命的目的不是为我和子女们谋求官职和优厚待遇,而是为广大人民谋利益。我是共产党员,不是国民党!”杨仁和的爱人一直没有工作,赋闲在家,县劳动局计划为其安排工作,多次被杨仁和拒绝。后来劳动局的干部上门劝说,杨仁和生气地说:“你们是专为我服务的吗?我老婆年龄大了,文化知识浅薄,安排她工作影响选用良才的政策,我可不愿给党的脸上抹黑!”
杨仁和经常说:“我们从旧社会走来,受尽了旧社会的压迫和剥削,经历了那么多的流血牺牲,现在日子好过了,我们应当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