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治海,1934年2月生,陕西山阳人,195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原西鹃岭大队党支部书记、五里公社党委书记,山阳县林业局、水电局副局长,县水保局局长等职务,1995年4月退休。1991年,刘治海被国家水利部评为“全国人畜饮水工作先进个人”,1993年被中共陕西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刘治海出身于农民家庭,在基层工作了20多年,关心群众疾苦,扎扎实实带领群众改变贫困面貌,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前行的脚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担任西鹃岭大队党支部书记期间,他带领群众以修石坎梯田为主体,实施山水林田综合治理,西鹃岭成为山阳县乃至商洛地区农田基本建设的先进典型。1983年2月,刘治海调任五里公社党委书记。五里公社人口多耕地少,人均只有二分多地,全社剩余劳力3000多人。经过调查研究,他认为五里公社距离县城近,剩余劳动力多,适合发展乡镇企业,刚好县城正在抓基础建设,所以他就组织成立了建筑公司,引进资金和技术人员,培训建筑工人,组成6个建筑大队,22个工程队,劳务人员1500余人。同时,在公社建成6个窑厂、10个筛沙场、4个石料场,获得良好效益,当年就收入60万元,为集体提留资金5万元。1984年,五里公社被评为“商洛地区乡镇企业标兵公社”。
他的工作成绩有目共睹,得到了全县人民的认可,1986年起,刘治海离开了基层到机关单位任职。尽管离开了基层,但他始终保持着任劳任怨、务实的工作作风,每年跑基层300天以上,不遗余力地为当地群众谋求更加美好的生活。在开展植树造林工作期间,身为县林业局副局长的他带领干部职工整日奔赴在造林一线,同时积极争取资金,优选林木种类,聘请技术人员开展种植培训,大大提高了树种的成活率。一年时间,全县造林18万亩、植树300余万株,其中经济林1万亩,超额完成了植树造林任务,创下了历年最好成绩。山阳县被国家林业部评为“绿色造林红旗县”。
1987年,刘治海调任县水电局副局长兼薄岭电站筹建处主任。他到任后,积极到地区、省城争取资金,经过他与一班人的努力,争取到建设资金200多万元。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都盯上了这块“蛋糕”,曾有企业将钱塞在香烟盒中偷偷送给他,被他严辞拒绝,还将那家企业拉进了“黑名单”。他说:“靠送礼拉关系搞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肯定会偷工减料,这样的企业一定不能用。”在修电站的三年多时间里,他与技术人员及工人吃住在一起,几乎没离开过施工现场,为的就是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有一次,他坐的车发生了事故,车上的人都受伤了,而他的伤最严重。刘治海非但没有关心自己的身体,还指挥医护人员先抢救其他受伤人员。后来,为推进工程进度,刘治海伤还未痊愈,就拄着拐杖返回工地。1990年4月,薄岭电站投入运营,解决了漫川关周边9个乡镇2万余人的用电问题。
为了治理干旱和水患,刘治海被委任为县水保局局长。5年间,他为山阳水土保持和水利建设累计争取资金3000余万元,建成“丰西灌区”“岭南灌区”,增加可灌溉农田2万亩;实施“人畜饮水”项目,建成东河电站,解决了附近群众吃水用电问题。按当时县政府的争取资金奖励政策,他能拿到不少的奖金,但他从不计较个人名利,自己一分钱也没要,将全部奖金投进了山阳县水利项目中。
刘治海一生廉洁俭朴,不谋私利,穿布衣、戴草帽、穿布鞋,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布衣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