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商州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创新制度强化同级监督,更好地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言行,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创新制度强化同级监督。印发《关于加强区纪委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同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作为监督对象,对8方面情况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修订了《关于干部提拔任用和推荐表彰工作进行廉政鉴定的规定》,明确了鉴定范围,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不予鉴定。严格了鉴定程序,拟提拔或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基层纪委(纪检组)必须加注意见。规范了鉴定时效,廉政鉴定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3个月内同一个集体或个人无需重复鉴定。至目前,共鉴定拟表彰先进集体189个,否决 9个;鉴定拟表彰先进个人306人,否决3人;鉴定拟提拔任用人员94名,否决1人。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印发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党内监督实施规则(试行)》,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依据。至目前,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195人,第二种形态61人,第三种形态3人,第四种形态1人。重点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违规违纪行为显著轻微的,使用函询谈话、诫勉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使之红脸出汗,及时纠正和改进。
今年来,共实施诫勉谈话 25人,其中科级领导4人,一般干部21人。函询2人,约谈提醒4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期163人。对精准扶贫脱贫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移民搬迁和中心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排名靠后、任务推进不力的11个单位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力的践行了第一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