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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迅速贯彻落实市委柞水座谈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落实
发布时间:2014-10-14   来源:商州区纪委   作者:樊博

10月13日上午,商州区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区委组织部、大荆镇党委、区卫生局纪委等六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如何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进行了大会发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湘就落实监督责进行了专题安排,区委书记张盈安作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党委、纪委的重要职责。是落实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也是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的现实需要。全区各级各单位要自觉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明确落实责任。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按照有关要求,重点厘清“四个责任”,即:厘清党委的责任、厘清党委书记的责任、厘清班子成员的责任、厘清纪委的责任,使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好表率;班子成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各级纪委必须聚焦中心任务,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把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发挥好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三个作用,履行好协助党委、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三大职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三要全力保障落实。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市区文件要求,细化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建立八大机制,即:领导协调机制、工作研判机制、责任传导机制、考核追究机制、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执纪监督保障机制、领导干部带头机制等制度,实现落实“两个责任”的程序化、制度化,切实推动“两个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区委常委,区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及各镇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区直各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区直各部门负责人、纪检组长,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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