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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以案为鉴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0-16   来源:商州区纪委   作者:李鹏涛

近日,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的通报》下发后,商州积极利用反面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层层“明责”,深化责任意识。迅速召开区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会议集中传达学习通报精神,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通报精神,并在手机报上第一时间转发到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让他们认真学习通报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决做到传达学习全覆盖,把中央纪委的通报精神领会好、把握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     

公开“述责”,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实行“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年度履行“两个责任”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函询、约谈及廉政谈话等制度办法,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严格“问责”,加强责任追究。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实现了派驻机构和巡察工作“两个全覆盖”。按照“点派驻,面派出、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和不增设机构、保持原有机构不变的前提下,强化派驻机构管理,全区新增设派驻纪检组11个,设立纪检组4个,选调部门纪检组长11人,实现了政府系统派驻机构全覆盖。成立商州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巡察工作组,巡察工作聚焦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巡察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单位每年至少常态巡察2到3次,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及问题反映集中的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巡察。至目前,已常态巡察2次,巡察单位36个,发现问题57个,下发通报2期,发现问题线索6个,交办核查问题17件,有力地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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