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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再次重申纪律要求 深化纠“四风”廉洁过年关
发布时间:2016-02-05   来源:商州区纪委   作者:樊博

  近日,商州区纪委、监察局日前重申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再次重申纪律要求,明确“八个严禁”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把好“廉关”,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过好“年关”。 

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严防死守,一寸不让,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要从严处理,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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