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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开列55项基本要素落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3-30   来源:商州区纪委   作者:李鹏涛

 为了指导辖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商州区开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构成基本要素3大类55项内容,为各镇办和区直单位研究制定责任清单的内容布局、表述、细化、量化提供参考和遵循。    

 该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构成要素、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构成要素、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构成要素这3大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构成要素主要围绕组织领导责任、正风肃纪责任、教育监督责任、选人用人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这6方面细化分解,共列31项具体内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构成要素主要围绕负总责、管方向、督落实、抓管带、树标杆这5方面细化分解,共列13项具体内容,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构成要素主要围绕抓分管、抓细化、抓落实、抓管带、做表率这5方面细化分解,共列11项具体内容,各项内容详实、具体、有操作性。    

各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制定责任清单,体现岗位特点,切实可行,主体责任清单报经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审定后,在单位门户网站、“五个二”公示牌予以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现全区共制定主体责任清单630余份,区廉责办将逐党委(党组)通报主体责任清单审核结果和公示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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