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南纪委在加强村居班子能力勤廉素质提升的同时,以管好村居“八种人”为抓手,努力提升村居班子清廉民主新形象。
一是对在村居里有影响的人采取对话征求意见法。主动邀请他们参政议政,重大事情诚心听取其意见和反映,求得他们的支持。
二是对村居里身上“长刺”的人,采取宁拉勿推法。政治上关怀,积极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生活上关心,主动给他们解决好家庭生产生活困难。
三是对村居工作持怀疑态度的人,采取政务公开法。对这些人在主持公道的前提下,及时主动进行政务公开,多向他们解释各类村居事务,去其疑心。
四是对村居重大事情各抒己见的人,采取民主决策法。避免干部“家长制”、“一言堂”,使问题得到迅速解决。
五是针对村居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借机找茬的人,采取拾遗补缺法。确属村居干部处理错了,不仅应主动认错,而且要迅速纠正错误,如果属工作疏忽和失误,应及时弥补,以求得信任,谅解和支持。
六是与村居干部结怨的人,采取开明工作法。一方面仍要坚持原则,另一方面教育村居干部应有广阔胸怀,不计个人恩怨,同时不怕“掉价”与其主动谈心,加强私情往来,以使之感化。
七是对于胡搅蛮缠、不讲道理的人,给予法制教育法。对于这些人,要求村居干部主动向其宣传法律,用法治达到教育的目的。
八是对“耍蛮称霸”触犯刑律的人,请公检法给予严厉制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