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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五项举措持续深入学习宣传《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11-29   来源:洛南纪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后,洛南县监委采取多种形式强力推进《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着力用《监察法》武装监察干部头脑,指导监察工作实践,推动监察工作在深化改革中稳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精心部署统领学。县纪委监委就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向县委常委会做出了专题汇报,成立了组织机构,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安排意见》,对全县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各镇办、各部门督查指导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各镇办、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方案,压茬推进学习宣传活动。同时,县委宣传部将学习宣传《监察法》纳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县司法局将学习宣传《监察法》列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县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全县上下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牵头、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镇办积极响应、监察对象全员参与的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浓厚氛围。

领导带头示范学。县委常委会积极发挥“头雁效应”,主要领导带头进行《监察法》学习专题辅导,召开了专题学习研讨会,各县委常委认真研讨交流,谈心得、谈体会,自觉做到学在前,做在前,树立了标杆和榜样。各镇办、各部门负责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先学先讲先交流,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共识,推进了《监察法》在全体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中悟透学深、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编发资料指导学。县纪委监委采取购买、编印等方式,向全县各级党政机构、群团组织、基层党员和广大监察对象发放了《监察法》单行本、《监察法释义》《监察机关15项调查措施学习指南》《纪律教育学习读本》等资料7000余份,为各级党员干部和全体监察对象提供了较为详实的学习资料,有效保障了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创新方式灵活学。作为《监察法》的实施主体,县纪委监委坚持学在前、走在前,强化每一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做到融会贯通。在县纪委监委机关举办《监察法》学习论坛,每周确定1名班子领导、1名室(部)负责人、1名干部进行辅导交流,对《监察法》逐条进行解读释义,学习交流,提高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目前共开展学习交流28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及各室主任认真落实联点包抓责任,分别到包抓、联系的镇办和部门开展《监察法》学习辅导40余场次。县委党校采取流动党校方式送学上门22场次。县委组织部、城关街办等部门和单位利用现代网络新媒体新载体进行学习宣传。同时,还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察法》知识测试,协调县司法局在全县所有监察对象中开展《监察法》知识考试,做到以考促学,收到良好效果。

主题活动集中学。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县纪委7月份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采取“开展一次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活动、讲一次纪律教育党课、开展一次专题研讨、举办一期专题培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一次纪律知识测试”的“六个一”方式全面推进包括《监察法》在内的党纪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共发放《纪律教育学习读本》2000余本,征文37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45场次。活动开展中,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7名常委带队分片督查,县纪委常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包抓督学,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受到省市督察组充分肯定。(詹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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