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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六条铁律严管扶贫干部保障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9-05-20   来源:洛南纪委     

为确保全县如期脱贫摘帽,洛南县认真学习镇安县脱贫攻坚工作经验,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出台脱贫摘帽六条铁律,为全面打赢整县摘帽硬仗奠定了坚实基础。

铁律要求,全体扶贫干部必须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在职县级干部每周驻村不得少于一天一夜,包户干部每周驻村不得少于两天两夜,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工作队队员每周驻村不得少于五天四夜。干部驻村期间吃住在村,参加群众劳动,不准饮酒、参与赌博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活动。所有村“四支队伍”由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统一协调管理,每天集中签到,如实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并向镇办“四支队伍”管理办公室报告。所有干部驻村期间,每周必须对自己所包扶的贫困户和包抓的非贫困户最少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大走访,并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所有干部对自己包扶的贫困户和包抓的非贫因户脱贫退出工作和满意度负全责,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任务标准和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未完成的按照《洛南县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从严从重处理。所有在职干部必须全员在岗并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已转任的科级干部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和工作调配。

为保证六条铁律的落地落实,县上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第一督查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总督查长的脱贫攻坚督查组,下设四个督查小组,采取白天夜晚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督查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六条铁律的执行情况、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情况,通过加大督查检查,强化追责问责,倒逼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全县年度脱贫摘帽任务顺利完成。(詹绪敏  马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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