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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全面发起“打伞破网”扫黑除恶斗争新攻势
发布时间:2019-06-17   来源:洛南纪委     

洛南按照中央督导组对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工作要求,对标“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总目标,全面贯彻市纪委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出台多项举措,迅速发起打伞破网扫黑除恶新攻势,将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两名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室部主任为成员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抽调4名干部加强扫黑办力量,设立四个工作专班,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向县扫黑办派驻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收集涉及党员干部的涉黑涉恶问题举报线索。

营造强大舆论攻势。县纪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包联部门开展专题宣讲。下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宣传手册。组织开展知识测试。运用“洛州清风”网站及时转发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贴发县内各部门工作动态消息,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主题宣传情况每月向市纪委进行专项报告。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扫黑除恶宣传稿件168篇,提供了强大的宣传舆论支持。

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制定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办法》,实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目前,县公安局、县扫黑办共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4件,县纪委向县扫黑办移送4件,向公安局移送3件。案管室负责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登记、研判、研判、处置,确保底子清、情况明。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件17人,其中初核了结5件5人,纪律处分2件2人,党纪政务立案调查1件7人,正在初核3件3人。对镇办和部门核查的相关问题反映实行一周一督办,加快镇办和部门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力度。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协调办案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后,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介入,同步启动审查调查程序,协调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深挖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县上“3.12”刘锁军涉黑涉恶专案组成立后,县纪委立即介入指导办案,向专案组派驻2名工作人员,为案件突破做出了应有贡献。

开展重大案件会商。在涉“伞”涉“网”重要案件调查过程中,县纪委主动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成员单位沟通、积极参与案情会商,准确分析研判,协调解决案件查办过程的具体问题。

实行重点案件专班突破。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向涉黑涉恶案件倾斜,实行一案一专班,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抽调2名班子成员和6名业务骨干成立打“伞”、破“网”两个工作专班,对重点案件要求限期突破。(詹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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