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洛南县纪委监委聚焦“四个不摘”政策落实、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民生领域案件4件6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4件4人。领会精神,明责任强化监督推动。洛南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按照市纪委部署,印发《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各级责任,强化监督重点,对各镇办、各部门及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聚焦重点,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以及生态文明政治责任落实等情况,抽调县纪委监委干部成立检查组,对9个职能部门及16个镇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印发《关于强化监督全面纠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的通知》,对全县1262个民生项目进行摸排,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62个项目进行了抽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统筹融合,多举措深入有序落实。印发了《洛南县纪检监察机构2021年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要点》《洛南县纪检监察机构2021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方案》《2021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洛南县纪委监委2021年强化政治监督保障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将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将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违纪问题查处与案件审查调查同步开展,推动此项工作深入落实、有序开展。
从严执纪,不松劲查处违纪行为。聚焦扶贫和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责任落实、职责履行、工作作风,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以及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对洛南县古城镇庵口村文书韩某某截留群众公益林补偿款、石坡镇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某某落实河长制责任不力等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