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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委常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点题汇报
发布时间:2014-11-25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詹绪敏

    为了认真落实《洛南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和《洛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十责问效实施办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洛南县委制定出台了《洛南县委常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点题汇报的实施办法》,决定对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实行面向县委常委会点题汇报的方式予以督促强化。

  点题汇报的对象为县委管理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镇党委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点题汇报的内容包括责任制执行情况、十责问效实施情况、开展廉政教育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八项规定贯彻情况、案件查办情况、遵守廉政准则情况和深化体制改革情况八个方面的内容。

  点题汇报采取重点单位定期集中点题汇报和问题突出单位不定期点题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次确定3至5名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常委会集中点题汇报。每次点题汇报结束后,县委常委现场点评、并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将情况反馈给汇报人,提出严格的整改要求,并督促进行整改。点题汇报测评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责任制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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