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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强化机制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4-11-27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王刚
    今年以来,洛南县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重点,以机制保障为手段,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县委常委会今年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6次,听取专题汇报3次,召开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2次。先后召开了县委十八届五次、六次全会,县纪委四次全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责任分工会、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会、纪检监察工作会及案件查办推进会、全县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十责问效”办法动员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有力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健全体制改革机制。积极落实中央“三转”工作要求,对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增设纪检监察室,配齐了各室主任。近期,县编办又为县纪委监察室新增编制9名。对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将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至8个。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县直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部门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业务,促进县直纪委和纪检组实现“三转”。
     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具体划分为6大项53小项,落实了每一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联系领导。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为全县7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统一配发了“五个一”纪实手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五个一”要求和“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
     健全责任体系机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洛南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十责问效”实施办法(暂行)》及配套《考核办法》,编印了《洛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十责问效”办法实用手册》2000份发至县、镇、村三级单位班子成员。建立起了县、镇、村三级三层,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班子集体三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两个责任网格体系,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总体要求具体化,具体任务明细化,繁多内容程序化,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由被动执行向主动承担的根本转变,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和结合实际创新落实的行动自觉。
     健全检查推进机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完善了点题汇报和述廉述责工作机制,坚持季度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一年来,对半年检查中未查办案件的4个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半年考核位次处于后5名的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组织部分镇和部门负责人就作风建设情况在县委常委会上点题汇报,安排10名镇和部门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
     健全结果运用机制。对上年度政风行风测评处于末位3个单位,发生严重腐败案件的1个单位进行了“一票否决”,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全县通报。对责任制考核处于后三位的镇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有力促进了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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