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南县纪委紧紧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突出查办案件主责,不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全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上水平。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30件次,初核案件168件,立案128件,结案117件,处分124人,其中科级干部14案17人,移交司法机关11件12人,挽回经济损失777.11万元。
积极转变职能 凸显主责主业
认真开展“三转”工作。对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将不该牵头、不该参与的事项交还给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精力和时间聚焦主业。对机关内部设置和干部岗位进行了重新调整,增设纪检监察二室,为纪检监察室新调整干部7名,优化人员组合,充实办案力量。要求部门纪检组长、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工作,集中精力和时间开展监督问责和案件查办工作。全力锤炼办案能力。坚持举办“洛南廉政”大讲堂,每月举办一次专题讲座或一次业务培训。持续实行纪检干部在纪委监察局机关跟班学习制度,有针对性的选择典型案例,跟班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程参与案件查办所有环节,在查办案件第一现场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实战能力。
多方组织协调 增强办案合力
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案件查办工作合力。一是主动争取支持。坚持站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来谋划查办案件工作,紧跟县委重大工作部署安排案件查办工作,以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案件查办得到县委政府大力支持,一些重大案件,县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协调,解决办案难题,提供人、财、物保障,为办案工作创造了宽松环境。二是落实包抓责任。始终坚持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负主要责任,各纪委常委对其所分管室及镇和部门的案件查办工作负直接责任,使19个镇党委和10个县直党委的案件查办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整合协调资源。制定下发了《洛南县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协调公、检、法、司和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明确协作内容、形式、程序,整合案源信息,加强人力支持,优化技术手段,解决案件查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强有力的横向协作机制。四是整合人员力量。根据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负责人不分管部门业务工作,人少事单、力量薄弱、作用难以发挥的实际,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县直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直各纪委与所辖各纪检组建立联合督查机制、案件联查机制、目标管理机制,着力在整合人员力量,统筹行业资源,聚焦反腐主业上出实招。
突出工作重点 拓宽案源线索
紧紧抓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一重点,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采取措施不断拓宽案件线索,尽力杜绝漏网之鱼。一是重视信访,筛选案件线索。公开举报投诉窗口和电话,设立举报箱,开通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坚持执行纪检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全方位拓展案源线索。二是关注舆情,寻找案件线索。高度关注网上信息,对网上反映的问题,及时反应,积极应对,跟踪调查,认真处理。三是主动出击,捕捉案源线索。积极通过干部下访、执法监督、调查研究、案件调查等途径,捕捉有价值的线索,及时进行追踪核查。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和便民服务制度以及开展民生工程大调研大检查大促进活动过程中,抓住廉政风险点查找、便民服务回访和民生工程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一查到底,扩大案源线索,延伸办案工作的触角。四是加强协调,扩大案源线索。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物价等执法监督部门建立案件信息沟通联系制度,相互交流情况,从中搜集案件线索。五是规范线索管理。制定出台了《洛南县纪委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规范了案件线索管理流程,创新了案件线索“一站式、双报告、双督办”的工作机制。
创新工作机制 坚持快查严办
结合案件查办工作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保证办案质量,做到快查严办。一是实行调查预案制。对接到的每个案件线索,调查前通过研究反映问题的时间背景、动机意图、信息可信度,进行商讨研究,详细制定调查方案,减小了调查的影响和阻力,利于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二是实行查办案件专人负责制。每个案件确定一名主办人员和一名协办人员,调查组主办人对案件负全责,主办人和协办人对办案证据共同负责,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办案质量。三是实行案件查结集体讨论制。初核及立案件调查终了,先由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组织调查组和纪检室相关人员集体讨论研究案件事实和结论,再提交纪委常委会研究。四是定期研究,狠抓落实。县纪委常委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案件查办工作会,专题研究案件查办工作,通报全县案件查办工作进展情况,按全年目标,每月分解任务,按季度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做到案件工作月月有计划、周周有安排、件件有着落,形成案件查办工作的整体合力。
强化办案保障 严格考核考评
一是落实委局领导包片办案和包案责任制。把全县19个镇和10个县直党委划分成六个片区,每片由一个纪委常委牵头,负责案件查办工作。对重大案件包片领导从立案到结案一包到底,参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并对所包片年度案件查办工作考核负责。二是落实基层办案工作责任制。每年初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半年检查,年终统一考核,并对有案不办,大案小办的单位“一把手”,由县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双约谈”。三是落实“一案三查”制。对于查处的案件,除处理当事人外,同时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一把手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责任,促进各级各部门主动办案。四是落实办案协作区制度。成立了洛南县镇办案协作区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洛南县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县财政每年为镇纪委预算自办案件经费10000元,切实解决了镇纪委办案中存在的人力、经费不足等问题,促进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五是严格考核考评制。制定了《洛南县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十条措施》,严格执行查办案件考核考评办法,落实办案责任制,保证办案数量和质量。六是规范安全文明办案制。投资25万元,建成了标准化的办案谈话室,安装了监控设备,对办案过程实时监控。制定完善了《案件查办工作规程》、《案件查办人员工作纪律》、《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度》等10余项制度,坚决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