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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春节期间强化教育执纪监督问责促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2-06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王刚

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洛南县狠抓春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有效运用教育、执纪、监督、问责四大抓手,进一步促进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狠刹春节期间不正之风,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过春节。    

 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了《洛南县春节前后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工作方案》,从1月20日到3月10日,利用50天时间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五大教育活动,一是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集中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镇各部门均确定了2至4篇观后感在本单位职工会上进行了交流。二是组织开展廉政约谈。县、部门、镇分级分层围绕执行廉政纪律、落实八项规定、改进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约谈活动800余场次。三是开展廉洁过节三级承诺。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1600余份,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向全体干部职工、班子成员向分管单位干部职工、单位负责人向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廉洁过节三级承诺,公开承诺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四是举办家庭助廉座谈会。至目前,共组织干部职工家属座谈交流40余次,发送廉政短信1100条;五是阅读廉政教育图书。通过QQ系统群推荐、下载优秀廉政图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执纪检查落实主体责任。节前由纪委常委带队,分四个组开展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纪律落实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则问效落实情况。检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十二个严禁”纪律落实情况,即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年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方面纪律规定落实情况,迫使各镇、各部门进一步主动履行担当主体责任。     

专项检查倒逼监督责任。由纪委书记和监察局长亲自带队,深入19个镇和县直重点行业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督导督查纪检监察系统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重点查看各纪检机构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即以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已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3个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并作出书面检讨。     

明察暗访坚决曝光问责。采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随机检查等方式开展节前明察暗访,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借培训搞奢靡享乐等问题,对发现问题能现场做出处理的现场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节前必须处理到位,节后春训整顿大会上将进行全县集中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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