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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突出“三项问效”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发布时间:2015-03-10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王刚

近两年来,洛南县突出开展“三项问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顺利实现。  

专题问效。对重点工作或核心任务、县委需要掌握工作进度或督导落实的,按照《洛南县委常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点题汇报的实施办法(暂行)》进行专题问效。镇和县直部门参照《实施办法》,组织对村(社区)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问效。 

述责问效。镇和县直部门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由县纪委按照《洛南县镇及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实施办法(暂行)》,全年组织一次述廉述责问效。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委、纪工委或纪检组)第一责任人履行监督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由县纪委全年组织一次述职问效。镇和县直部门参照《实施办法》,组织村(社区)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述廉述责问效或述职问效。  

考核问效。按照《商洛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及《洛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十责问效考核实施办法(暂行)》,县委对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问效。镇和县直部门对村(社区)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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