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洛南
【洛南】开展科级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核查
发布时间:2015-09-11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王刚

 为切实履行“监督再监督”职能,巩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顿成果,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近日,洛南县纪委组建四个核查组,在前期清查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平茬齐过对各镇、直各部门所有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再次开展专项核查。

 8月份,县纪委利用20天时间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各镇办、各部门按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本次核查主要是对自查整改情况进一步核查,核查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镇办正科级领导干部每人使用面积不超24平方米(含休息室、卫生间,下同),副科不超18平方米;县级机关正科级领导干部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副科级不超过12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县纪委要求各核查组严守规定“红线”,按单位逐人进行核查丈量,不得徇私护短或隐瞒实情,不得留死角、留空白、有遗漏。严格核对各镇各部门自查上报登记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核查自查情况是否属实,核查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县纪委将对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立即整改;对仍有超标准问题的,现场取证,倒查责任,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