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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对32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5-09-14   来源:丹凤县纪委   作者:王刚

10日,洛南县召开新任领导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发涛分别从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履行双责、素质培养等四个方面对全县32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话。


贺发涛指出,实行任前廉政谈话,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度性规定,也是组织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提高新任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促使在今后工作中自觉做到廉政勤政,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工作的双重责任。贺发涛要求:


一要严格自律,改进作风。不断强化执行“八项规定”意识,严格要求,做到自觉执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用实际行动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必须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用求真务实、苦干实干的精神带领干部群众,把县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坚持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问题,不揽功诿过,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要廉洁自律,筑牢防线。坚决做到过好“三关”,即兴趣关、亲情关、交友关,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秉公用权,公正处事,用手中的权力为群众服务。正确对待监督,真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让自己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小圈子”,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把自己自觉地置于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之下。


三要履行双责,担当责任。坚决破除“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的偏见,走出“党风廉政建设靠纪委”的误区,亲力亲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一班岗”。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做到抓早抓小,及时发现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导致责任范围内出现严重问题的严格责任追究。


四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注重廉政思想养成,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坚持以良好的人品官德、纯洁的党性修养、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人民的信任、组织的重托,为洛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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