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南县坚持以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问题为纪律审查重点,注重案源线索排查、收集和管理,全面加大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纪律审查效果明显。元至9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干部问题信访件94件,立案82件,结案79件,处分85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3人,严重警告23人,开除党籍8人,留党察看并行政降级1人,与往年同期相比,办案数量、质量均有明显提高。
拓宽线索渠道。坚持纪检监察机关民情信访直通车和网络舆情实时监测制度,定期从纪律作风常态化巡察、专项治理、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中梳理干部问题线索。元至9月份,县纪委通过民情信访直通车收集干部违纪问题信访件50件(人次),通过其他渠道收集干部违纪问题信访件30件(人次),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进一步拓宽。
起底排查线索。按照推动解决发生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统一部署,对2014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清理,共起底干部问题信访件211件,确定问题重点村46个,对起底的问题线索进行了集中研判和归类处置。
规范线索管理。认真落实了案件线索信访室“一站式”受理、案管室统一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了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处置及办理结果的“双报告”(报告信访室、报告案管室)、“双督办”(案管室督办科级领导干部案件,信访室督办交办、转办及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案件)机制,制定了案件线索报送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案件线索登记台账,落实了案件线索处置“五项标准”,奠定了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的坚实基础。
完善审查机制。重新调整划分了5个镇(办)办案协作区,为每个协作区落实了联系领导和联系纪检室,认真落实了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和《洛南县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十条措施》,积极推进案件资源共享、协作办案、指导办案、提级办案及调查预案、专人负责、结案讨论等办案机制落实。
元至9月份,县纪委立案并移送检察机关3案3人;县检察院、县法院移送县纪委干部违纪问题2案2人;5个镇(办)办案协作区协作办案8起,县纪委提级办案7起。推行办案回避和交叉协作制度,有效排除了办案过程中的各种干扰,有效防止了“关系案”、“人情案”和以案谋私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