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南县坚持以责任问效常态化管理为抓手,以“四单公开”为载体,坚持常态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以责任追究促责任制落实。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引入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机制,实行季度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履责督促问效机制,坚持每季度对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报,每半年和全年对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一次考核、通报。截止目前,共开展责任问效常态化管理专项检查3次,通报3次;组织开展了全县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书面反馈了43个单位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负面情形101条。对2014年度永丰镇、县文广局等4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对2015年上半年“零立案”、“零查处”的5个镇(办)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以责任追究促纪律规矩落实。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抓好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启动了新一轮作风建设“三大年活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实施“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持续深化“一查二看比作风”和“六项专管严作风”活动。成立了六个督查组,采取“三线包抓”的办法,高频次、不间断开展纪律作风常态化督查。元至11月份,共开展专项巡查18次,发巡查通报8期,通报问题单位92个71人,警示训诫66人,党政纪处分5人,实施责任追究16人。
以责任追究促八项规定落实。紧盯“四风”问题,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给予责任追究。先后查处高耀镇社保所负责人梁英敏公车私用案、县公路建设征迁办违规接待等多起公车私用、滥发补贴、公款旅游、公款招待等违反八项规定案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了严格追究。对市纪委移交核查2014年度在营业性餐馆就餐票据涉及的18个单位进行了核查。近期在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大型购物商场6个,自行组织检查大型购物场所、酒店、农家乐等经营场所3次14个,核查了近30个单位的相关票据100余张,核查上级相关批转件6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县上从现在开始至12月底开展“八严管八整治”活动,坚决纠正全县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各项纪律方面,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干部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彻底的问题,释放了县委横下一条心抓纪律作风的强烈信号。
以责任追究促重大事项落实。围绕“一线工作法”,在县推行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和督查事项主责部门等责任单位组成的“4+1”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对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查,严格考核、问责。目前已发督查通报10期,督促整改问题70余个。先后对对城区卫生整治处于后三名的粮食局、水务局、电力局进行了广场问政,对农村卫生整治检查考核处于后位次的灵口镇、永丰镇、石门镇等单位负责人集体约谈。对永丰镇“7.27信访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