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从1月20日开始,由县纪委牵头,财政局、审计局负责,组建五个检查组,集中八天时间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有关情况开展复核检查。
本次检查是在各镇办、各部门对各自公务接待费专项自查并实行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的基础上进行的复查检查,主要检查公务接待是否按程序报批(查有无公函或电话通知,有无领导审批);接待规格是否超范围超标准;结算报账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查有无接待清单和用餐清单等);就餐接待是否提供烟酒;在非定点公务接待酒店是否签单挂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前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在全面检查的同时突出检查审核2015年度接待费票额在500元以上的发票,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将追溯到上一年度。各检查组对检查情况签字负责,如实向纪委反馈检查中违规违纪问题。
为确保复查检查取得实效,县上专题召开复查检查工作会,要求各检查组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从严落实八项规定“十条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准绳,以严和实的作风认真履职,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检查,如实报告情况,并帮助各镇办、各部门推进公务接待规范化制度化。县纪委将根据检查反映问题线索从快核实、从严处理、迅速曝光,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