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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34名纪检组长向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
发布时间:2016-01-29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王刚

 1月22日,洛南县召开2015年度县直派驻纪检组长述职述廉工作会议。会上, 7名纪检组长在大会上公开述职述廉,接受县纪委各常委现场质询,27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书面述职述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发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贺发涛指出,2015年以来,县直各派驻纪检组长履行主责主业的角色意识得到有效转换,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工作成效也比较明显,但存在问题依然突出,作为纪检组长,所在部门不管是领导班子成员还是干部职工出现违纪问题,都要自警自省,反省各自履行监督责任是不是到位,工作有没有失职。   

 贺发涛强调,各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能,把驻在部门的“毒瘤”挖掉,“歪风”杀倒,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谋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贺发涛要求,一要深刻领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二要突出主责主业,以严的作风和实的标准认真做好派驻监督工作。要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敢于唱黑脸,敢于坚持原则,主动担当起监督责任。要紧盯本部门、本系统“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干部职工请销假、上下班、便民服务等方面,畅通渠道查找案源线索,从严执纪,对两年没有查办案件的纪检组长坚决调离纪检岗位。要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 从严问责。三要自觉严格要求,切实加强派驻纪检队伍管理。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以《准则》《条例》为标尺,自觉遵守 “商洛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要求,做到忠诚干净。要建立完善派驻机构不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办案经费和纪检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统一管理制度,委局机关和派驻机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的管理,支持和促进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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