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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六举措提升基层纪委办案水平
发布时间:2016-04-22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王刚

 为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洛南县采取六项措施,不断提升基层纪委的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出基层纪委“尖刀兵”作用。     

落实“三转”,强化基础保障。明确要求镇党委配齐配强镇纪委委员,严格落实“三转”工作要求,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减压”,镇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监督和办案工作上。同时,落实好中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从经费上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     

以案代训,提升办案能力。选派镇纪委办案骨干到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抽调镇纪委人员参与和协助县级案件查办工作,通过以案代训,使镇纪检干部掌握涉案文书格式和案件查办程序,有效地增强镇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县纪委选派办案业务干部进驻各镇,以直接参与办案的方式指导基层案件查办工作,在镇办适时召开案件查办工作推进会,落实基层办案工作责任。     

督导约谈,持续传导责任。对镇办纪委案件查办实行重点工作月交帐制度,每季度对各镇(办)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持续传导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严格实施问责,对查案工作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予以组织处理。     

明确重点,狠刹不正之风。明确要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包括农村、社区,执法和窗口部门、民生行业、基层站所的党员干部;在重点领域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在重点问题上,严查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干部履职行为上,严肃查处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拓宽案源,优化办案机制。建立了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台账。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积极从常态化巡查,专项检查和网络舆情监测中发现干部问题线索。制定了案件线索报送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问题线索登记台账,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处置,为持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重新调整划分了5个镇(办)办案协作区,为每个协作区落实了联系领导和联系纪检室,力促办案协作区功能发挥。坚持落实《洛南县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十条措施》,修订完善了《案件查办工作规程》、《案件查办人员工作纪律》、《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度》等10余项制度,保证办案数量质量和办案安全。    

 严格考核,激发办案活力。将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实行季度通报、半年总结,定期分析办案形势,层层分解办案任务,形成镇纪委办案压力机制,进一步调动镇纪委办案的积极性,激发镇纪委办案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镇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不想办案、不主动办案和办不好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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