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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严把“五个关口”办好群众初次信访举报
发布时间:2016-12-27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王刚

 今年以来,洛南县纪委坚持紧盯初信初访,强化初信初访办理质效,着力将信访举报解决在首办环节,切实办理好群众的初次信访举报。全年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04件,其中,重信重访1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百分之56.9。

积极受理。对待来信、来电或者来访的群众,尤其是初次来信来访的群众,第一时间响应,平和接待。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科学判断,认真登记,告知办理程序。及时处置。对群众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呈批、当日转办”,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引导群众至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初信初访环节得到及时、妥善、有效的处理。

认真办理。对实名初信初访坚持“三结合”,即坚持转办与跟踪相结合、交办与督办相结合、首访负责与配合办理相结合,做到快速办理、快速查结、快速反馈,确保信访问题不积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纪检监察信访案件,交相关室直接办理,提高质量和时效,并及时通过反馈、回访等办法巩固结案效果。

审核到位。对办理结果实行“四审”把关,即调查报告由办案责任人“一审”、纪检室“二审”、信访室“三审”、分管副书记“四审”,切实做到反映的问题不查完不了结、调查的问题不查清不了结、结论定性不准确不了结、未向实名举报人反馈不了结、报告格式不规范不了结,确保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与工作效率,调查结果要经得起检验,让群众信服,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结案率。

跟踪回访。按照不同的信访举报问题,采用适当的方式,对已结案(了结)的信访件进行回访。重点看信访问题是否处理到位、信访人对信访问题的处理是否满意等。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承办部门及时加以完善,以此巩固初信初访办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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