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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扎紧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篱笆”
发布时间:2017-03-08   来源:洛南县纪委   作者:詹绪敏

  为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洛南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健全权力监督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强力规范政府系统行政决策程序,积极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力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强全县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切实增强依法依规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权力行使制度,细化权力行使的条件、程序、期限和责任,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上下贯通、紧密衔接的制度体系,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用完备、科学、有效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所有行政权力运行都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下,受制度监督、约束、制衡。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禁止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规避法律约束,绕开制度规定,随意处置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禁止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指令、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扰市场经济运行。严禁违法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作为。    

二是严明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集体决策,凡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土地和矿权出让、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及调整、容积率和用地性质等规划条件变更、棚户区改造方案、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政府债务举借、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企业和个人大额度奖励和补助、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重要人事安排、人员配备等重大事项,由相关单位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汇报材料,经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程序完成后,由县政府集体决策实施。全面规范机构编制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动、教育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调动、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拨付使用、项目资金使用、采购和招标、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申报、土地使用审批、矿产资源使用审批、林地使用审批、城乡建设规划及相关证照发放等十余项程序,坚决做到重大事项不越级、不违规,科学决策按程序、守原则。    

三是实行决策事项责任追究。明确责任主体,坚持权责统一、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实行责任到人、记录在案、问题倒查的决策事项负责制。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民生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切实维护公共资金安全。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的审计,追踪决策程序执行结果。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县监察部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在决策或决策执行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重大财产损失的,以及决策承办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三项机制”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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