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3月6日起,洛南县纪委集中两个多月时间,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此次集中查处工作共成立5个督查组,通过现场查账、“地毯式排查”、票据直查、部门联查等方式逐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查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的,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的,以办公、会议、宣传等名义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和私人消费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瞒聚会的八类问题。
县纪委要求,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立即采取复制凭证、签字背书、封存相关资料等方式固定证据,及时报告并组织力量严肃查处。要严守工作纪律,每周内每个检查组必须发现一起能够立案的问题线索,不能按期完成检查工作任务的,检查组组长要向县纪委书面说明原因。同时定期点名道姓进行检查情况通报,在全县持续形成震慑,确保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